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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龙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作者:铁龙镇叶远锐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07 11:51:15 字号:[ ]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生鲜灯”自2023年12月1日起开始禁用,近日,为切实规范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领域照明设施使用行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铁龙镇组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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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此次行动重点检查商超、农贸市场的生鲜肉菜、水果等销售主体,执法人员先后深入辖区内商超、农贸市场等地,全面排查食用农产品销售单位使用“生鲜灯”行为,并督促指导销售者开展自查自纠,杜绝使用各类“生鲜灯”,对使用不符合标准灯具的商户,责令当场予以改正,还原肉类、蔬菜、水果等生鲜食用农产品“本色”。

  下一步,铁龙镇将持续开展“生鲜灯”专项治理工作,不断加大宣传力度,严查使用“生鲜灯”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彻底消除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全力守护好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