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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尾镇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

作者:江尾镇伍治远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4-08-26 17:04:10 字号:[ ]

  近日,江尾镇针对超市、生鲜店等零售场所开展“生鲜灯”专项检查,彻底摒弃误导消费者的“美颜神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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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次专项检查重点排查辖区超市、农产品市场及其他生鲜经营场所“生鲜灯”使用情况。执法人员采用查看光源照度、亮度,对比自然光下产品色差等方法,辨别灯具是否合规。

  从排查情况来看,本次排查共排查了超市等生鲜经营场所32家,未发现江尾镇超市、农产品市场及其他生鲜经营场所存在违规使用“生鲜灯”的情况。

  根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食用农产品销售者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灯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广大消费者要注意提高甄别力,如商家涉嫌侵犯消费者权益,应及时拨打热线12345、12315进行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