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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

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交流活动暨颁奖晚会举行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电视台、县信息中心 发布时间:2018-06-15 16:10:00 字号:[ ]

   614晚上,第三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交流活动暨颁奖晚会在县城文体广场隆重举行。县领导丘雪媚、余小英、林有成、李翠红和历届市县道德模范代表、第三届翁源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获得者,以及活动组织单位的主要领导、县直副科以上单位分管领导、各镇(场)党委宣传委员、社会各界代表、学生代表等出席晚会。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县文明办主任何学军宣读《关于表彰第三届“爱在滃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的决定》。  

  近两年来,全县各单位、各镇(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九大精神,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和创建文明家庭活动,在建设美丽幸福翁源中涌现出一大批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的时代典型和崇德向善、事迹感人、影响广泛的文明家庭,推动了全县公民道德建设和家庭建设新的高潮。  

  为树立典型、表彰先进,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道德观引领社会风尚;用典型的先进事迹感召群众、鼓舞群众、激励群众;用文明家庭的良好精神风貌引领千千万万家庭向上向善,在全社会营造知荣辱、树正气、促和谐的良好社会风尚。县委宣传部、县文明办、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联合举办了第三届“爱在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推荐评选活动。  

  经过组织推荐、宣传展示、公众投票、评委评定、社会调查、职能部门审核和媒体公示等评定程序,对各地各部门推荐的60多名道德模范参选人、100多户参选家庭进行认真、公正的评比,龙仙镇城北社区居民徐敏芬等10名同志荣获第三届“爱在江·文明翁源”道德模范称号,老隆山林场副场长廖礼太等10名同志荣获道德模范提名奖,龙仙第一小学教师黄艳家庭等39户家庭荣获第一届全县文明家庭称号。

  颁奖晚会分为助人为乐、见义勇为、诚实守信、敬业奉献、孝老爱亲五个篇章进行。县委常委、宣传部长丘雪媚、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余小英、副县长林有成、县政协副主席李翠红和历届市县道德模范代表分别为本届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和文明家庭颁奖。  

  县采茶剧团的演员们和龙仙一小的学生们表演了《道德模范人人夸》和经典诵读《弟子规》等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