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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建设为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我县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工作纪实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1-18 10:10:00 字号:[ ]

    近年来,我县一手抓经济发展,一手抓法治建设,实现了经济社会和法治建设的双丰收。经济发展从排名靠后到不断靠前,干部队伍建设成为全省“双示范”县;社会管理成为市综治(平安建设)工作优秀县,2016年名列韶关市第一。2015年4月,我县荣获全国和广东省的“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光荣称号;2016年,被中央宣传部和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6年1月,我县成功创建“省文明县城”;2017年7月,获得“国家卫生县城”称号。  

  强化法治理念,优化法治环境。民主执政,依法行政,科学施政。法治在我县这块粤北山区的沃土上落地生根并绽放出美丽的法治之花。百姓知法守法,社会和谐稳定,经济逆势上扬,干部队伍充满活力。十九大的召开为法治翁源提供了新的历史机遇,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导下,翁源法治建设也将翻开新的篇章。

  法治观念日渐深入民心

  2016年5月,我县周陂镇的江某在拆除老宅建新房的过程中,因为深挖了墙沟,导致邻居许某房屋出现裂痕,引起了一场赔偿的纠纷。许某申请周陂镇调委会调解。周陂镇调委会受理后察看了现场,并召集双方进行调解。  

  许某提出,他的房屋出现裂痕是由江某建房挖沟所致,现房屋已经成了危屋,要求江某赔偿30万元。江某则认为,其建房挖沟是在自家地盘上,没有越界,许某房屋基础不牢,地基下沉导致出现裂痕,与己无关,拒绝赔偿。双方各执一词。  

  调委会建议双方共同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对房屋进行鉴定,以分清责任。经鉴定,裂痕问题是由江某建房引起。随后双方又对具体赔偿金额产生了分歧。调委会经过多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共识,化解了一场邻里纠纷。  

  这件纠纷案件只是县司法工作者成功化解的案例之一。据了解,我县在解答群众咨询、化解矛盾纠纷、劝导稳控上访人员等工作方面成绩显著,确立了我县人民调解工作在韶关市的领先地位。2005年以来,我县人民调解工作连续10年位居全市前茅,其中2012年、2013年、2014年连续三年人民调解成功率在全市考核中位列第一名,成为韶关市人民调解工作的标杆。  

  百姓有矛盾,不再意气用事,而是学会了寻求法律帮助,用法律的手段解决争端。这既是我县司法工作者宣传法治思想,普及法律教育的结果,同时又是我县基层司法工作者秉公执法、不徇私情,赢得广大百姓信赖的表现。  

  据了解,近年来,我县全面实施依法治国方略,全县司法机关以司法公正为目标,深化司法改革,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活动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县检察院突出重点抓履职,专项整治促规范,从严从实建队伍,各项检察工作实现了新发展、新进步、新提升,2016年在全市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中,名列总分第一名。  

  县法院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惩处各类刑事犯罪;有效履行审判职责,全力化解各类矛盾与纠纷。2016年在全市法院审判质效考核的12项指标中,县法院有11项进入指标值,在全市法院位列第一。  

  县司法局健全法律援助网络,全县设立9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使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让法律的阳光普照到每一个人身上。近年来,县司法局完成法律援助案件300多宗,指派率100%,群众满意率100%,完成任务率100%。  

  目前,在我县,知法、懂法成了一种共识,守法、用法逐渐内化为人民的自觉行动。

  典型引路推进法治建设

  我县全面推进法治建设,以依法治县为抓手,依法行政,科学执政,用法治促进经济和社会发展、加强社会管理、优化队伍班子建设,充分发挥后发优势,实现有序发展、长远发展。  

  我县人大常委会在依法治县中充分发挥了主导作用,组织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对“一府两院”进行工作监督和法律监督,县政协组织社会各界进行民主监督,为县域发展出谋献策。据悉,这种模式得到了省委依法治省办的充分肯定,并将其做法发布在《法治广东网》。  

  县委领导、县人大主导、“一府两院”作为执法主体、政协发挥民主监督、人民群众有序参与,构成了我县依法治县的基本格局。  

  选好方向,就要有咬定青山不放松的劲头,坚定地走下去。我县在探索适合自身实际的依法治县模式中,不生搬硬套别人的经验,而是群策群力,创新机制,以开风气之先的魄力,趟出一条有特色的法治之路,形成了许多有经验的做法。其中,典型引路,以点带面推进法治建设,就是该县的一个成功做法。  

  我县确定了11个法治示范单位,高标准、严要求地把示范单位打造成展示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平台的模板。  

  我县国税局是其中的一个法治示范单位。该单位在推进法治建设的过程中,健全法治机制,加强法治宣传,强化行政监督,优化纳税服务,先后获得广东省巾帼文明岗、韶关市文明单位、韶关市青年文明号等荣誉。2016年度获得全市国税系统绩效考核第一名,今年还成功创建广东省法治税务示范基地。  

  在内强筋骨,打造过硬执法队伍。“健全税收法治组织保障,关键在于健全税收法制人才库。我局有全市国税系统法律工作小组成员2名,全市法律顾问室专家1名,岗位公职律师1名。”县国税局局长陈志华告诉记者。  

  “目前我局共有74位同事通过了执法资格考试,占在职人数的87%。新入职的5位同事将会参与考试,我们的要求是全部通过。”县国税局一名负责人自豪地说。据了解,该局严格实行税收执法人员持证上岗跟资格管理制度,未通过考核的,一律不得从事执法行动,这是对队伍建设的严格要求,也是对群众的负责态度。  

  对外普法有道,树立依法纳税观念。“纳税人学堂”是县国税局为纳税人量身打造的“改造计划”,不定期对纳税人开展税收政策以及涉税业务的培训,普及税收知识,提高纳税人的纳税遵从度。同时,该局还积极改变传统的宣传形式,把山歌与税收知识巧妙融合,开展了通俗易懂的“山歌唱税法”宣传活动,成为全省税收宣传的优秀节目之一。  

  在县国税局这样的法治示范点的带动下, 我县各级部门和单位纷纷把法治工作纳入到工作中,法治建设呈现全面开花的喜人局面。县政法委副书记廖家炉告诉记者,我县还把法治作为各级单位考核的一个指标,进一步推进我县依法治县工作,使法治在我县落地生根。

  法治先行护航经济发展

  我县坚持走依法治县的道路,借助法治这股东风,实现了经济的跨越发展。  

  法治为经济决策保驾护航。县委按照科学发展的要求,提出了“三大主体功能区”的战略构想,即翁北片现代特色农业生态发展区、翁西片新型工业重点发展区、翁中片新型服务业优化发展区等。随后,该主体功能区规划提交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批准,确保了主体功能区规划的法定化。  

  据悉,这种法定化确保我县未来五年甚至更长时期按照这一战略定位去发展,保持政策的稳定性与连续性。这相当于给干部群众吃下了定心丸,可以心无旁骛、放心大胆地按照既定的方向发展。  

  目前,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进展顺利,2012年第二产业产值首次超过第一产业;今年上半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比增36.8%,增速位列全市第一。  

  法治还在特色农业品牌战略的实现中发挥无可替代的作用。我县有“中国三华李之乡”“中国九仙桃之乡”和“中国兰花之乡”等诸多美誉。这些美誉为我县的特色农业拓宽了市场。据悉,我县积极把握商标法,为三华李、九仙桃等特色水果进行商标注册,充分利用注册商标专用权强化特色水果的品牌,提升了特色水果的档次。  

  同时,认真实施认证认可条例、绿色市场认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大力推动绿色食品认证工作,三华李已成功通过绿色食品认证,全县获得认证的无公害食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80个。  

  为更好地推动发展现代特色农业,在培育和扶持农业龙头企业的同时,积极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推动农民合作社加速发展,全县合作社已达170家、带动农户3.2万人,有效引导农民增收致富,成为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县。

  法治惠民促进社会和谐

  千里江堤,毁于蚁穴。无数的事实告诉我们,如果生活中的一个小问题不能及时处理,可能就会变为大问题,甚至演化为社会矛盾,影响社会的和谐和百姓的安定。  

  “百警进社区,为民保平安”活动是我县加强社会管理,切实维护社会治安稳定的一项有力举措。所谓“百警进社区”就是把全县辖区进行网格化,一格一区,一区一警。每区治安责任到人,由1名警察带领2名辅警按时巡查。既增加了百姓的安全感,又能及时发现各类社会稳定隐患及安全事故苗头,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百警进社区,为民保平安”活动,极大地提高了百姓的见警率,受到百姓的普遍赞誉。“有事找警察,这不是一句空话,而是大家总结的经验。”“无处不在的警察叔叔让我们感到安全。”采访中很多人都表达了此类观点。  

  我县是传统的农业大县,如何把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贯彻到广大的农村,更好地提高村民的法律意识,依法解决农民的切身利益呢?“下村住夜”是我县的一个特色做法。  

  我县要求县处级干部必须开展“下村住夜”活动,坚持“五个必到”。“五个必到”即工作先进的示范村必到,总结经验、示范推动;工作最被动的落后村必到,督促后进、追赶先进;最偏僻遥远的村必到,送去党和政府关心;条件最差的贫困村必到,加强扶贫“双到”工作;矛盾最突出的问题村必到,了解并解决好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  

  我县还规定每个县领导必须联系1个镇、2个村、3个贫困户,每周至少到联系镇1次,每月至少到联系村和群众家中1次,从而对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在农村贯彻的情况摸得真实,推进农村建设依法发展做得务实,依法解决农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取得实效。  

  由于我县把法治工作落到了实处,做到未雨绸缪,把矛盾化解在基层,从而使各类矛盾纠纷及信访量逐年下降,治安状况明显好转。2016年,全县实现“小矛盾不出村,大矛盾不出镇”目标的村(社区)113个,占全县村(社区)的72.5%。  

  我县委依法治县办主任官永辉告诉记者,以前我县社会矛盾突出,群众不满情绪蔓延,百姓上访不断,社会管理和维稳的压力很大。但通过近年走依法治县的路子,不断加强法治宣传,采取各种法治惠民措施,让群众安全感增强了,对法治的认识加深了,社会风气也焕然一新,到处呈现和谐平安的新气象。

  制度管人转变干部作风

  我县干部队伍建设也闪耀着法治的光芒。我县十分重视制度建设,突出制度管人。依据《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实施意见》,按照“凭实绩用人,靠实干进步”的原则选人用人,在“选”“干”“评”每个环节把好关,让一批愿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年轻干部充实到各个领导岗位,党风政风大为改善,政府公信力进一步提升。  

  依法依规办事是我县领导干部开展工作的一项基本要求。“只要不违法违规、不谋私利、不引发社会矛盾,凡是有利当地发展的事,可以大胆试、大胆闯、大胆干”,我县鼓励干部改变安于现状、怕担风险、不敢担当的状况。此外,我县还建立了一整套的政府规范制度,力推公开透明办事,加强权力约束与监督,督促领导干部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形成了干部队伍能干事、肯干事、干成事的良好氛围。  

  只考“当兵的”,不考“当官的”,这条民间流传官场潜规则在我县并不适用。我县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考核体系,对干成事的人实行奖励。紧紧抓住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这两个重点环节,创新开展“5+X”考评机制,全面推行评官评政,将县委书记到村官全部纳入考核。改变过去绩效考评只考政府部门不考非政务部门、只考“当兵的”不考“当官的”做法,切实以贯彻党的政策和国家法律情况以及目标完成情况论业绩、论英雄,让推动科学发展有实绩的人受到奖励、获得重用,有力地推动全县干部队伍改进作风、务实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