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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组织人员开展烟花爆竹检查专项行动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2-24 11:00:00 字号:[ ]

    为加强全县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县政府2月22日组织了县安监、公安、工商、消防、质监等部门人员,组成多个检查组,开展烟花爆竹检查专项行动。

    由县安监局局长刘恒带领的检查组来到翁源县吉源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位于翁城泉岭村的仓库检查。这里共有两栋仓库,分别储存烟花和爆竹。检查人员先后进入烟花1、2、3号仓和爆竹1、2、3号仓,依照国家安监总局的文件要求,仔细察看库内产品堆码是否整齐、间距是否合格、搬运通道是否畅通、是否有超高超量现象等,并对照产品包装标识码、大小、级别,检查是否存在贴牌、假冒等问题、以及各种证照、登记表、台帐是否齐全。

    通过检查,发现该仓库存在堆垛间距不合格、个别库内通道堆有产品、部分灭火器已过期、消防栓水压不够、水带、水枪等消防设施没有定期检查和保养、仓管员未按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专业消防培训、仓库周边杂草多等安全隐患。

    检查组现场开出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该仓库针对发现的存在问题立即逐项整改,并进一步做好定期隐患排查治理,提高烟花爆竹销售、储存等环节的安全意识,规范运输和销售秩序,保障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林发贵带队的检查组来到翁源县吉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陈山下烟花仓库开展烟花爆竹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中,检查组一行详细询问了该公司的经营发展情况,查阅了公司有关经营证件和安全管理台账,并深入仓库,对仓库的存储量、安全生产制度、消防通道、防雷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并仔细查看了仓库的消防设施设备有无过期,能否正常使用等。
    检查发现,烟花仓库存在产品堆放不规范、产品垛距超过十米、消防栓的门有损坏现象、安全管理台账填写不规范、现场未提供工商营业执照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立即进行整改,并完善相关的台账资料和经营证照,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由县政府办副主任刘新如带领的检查组来到翁源县吉源爆竹有限公司蓝李下山爆竹仓库进行检查。

    检查人员首先深入到仓库区域,依照安监部门相关爆竹存放的标准,对仓库的温度湿度登记情况、货品的包装标识码、堆放高度、安全距离、消防设施等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随后,检查人员对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上岗证件、相关资料台账等进行查阅。

    从检查的情况看,该仓库主要存在着:堆放高度有超高现象,堆放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残次品未及时清理,消防栓水压不足,仓库周边堆放有杂物、鸡舍以及种菜等违规行为,纸箱堆放点离仓库太近、堆放不规范等问题;在资料台账方面,主要存在着安全培训记录、隐患排查记录、货物进出库登记不规范、不完善等问题。

    针对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立即整改或限期整改。

    由县工商局局长赖自繁带队的检查组来到翁源县吉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三华烟花爆竹仓库开展烟花爆竹检查专项行动。

    检查中,检查组一行查阅公司有关经营证件和安全管理台账,并深入仓库,对仓库的存储量、安全生产制度、消防通道、防雷设施等进行认真检查,并仔细查看了仓库的消防设施设备有无过期,能否正常使用等。
    检查发现,部分灭火器过期、消防栓位置摆放不明显,水压不足、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2017年4月满期、仓库内有堆放易燃物品、外来人员登记存在漏登现象等问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按照上级安全生产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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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由县质监局局长雷志平带队的检查组来到翁源县吉源烟花爆竹有限公司官渡仓库开展烟花爆竹检查专项行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检查组要求企业限期进行整改,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