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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执法检查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电视台 发布时间:2019-03-15 11:08:00 字号:[ ]

  为全面了解我县贯彻实施《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情况,3月13日,由县人大常委会、县林业、农业、住建、环保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部分住宅区和镇村开展《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峰、王迅东参加检查。  
  
  执法检查组首先来到县城锦绣山河、碧桂园芷兰湾等住宅集中地,与企业负责人进行座谈,详细了解企业对《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宣传工作开展情况,并对企业的有关宣传标语以及相关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随后,执法检查组还来到官渡镇的下榕角村、河边村以及周陂镇的藤山村、高一村开展执法检查,详细查阅有关台账资料,并听取镇村负责人关于《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的宣传和落实情况汇报。
  在座谈会上,周陂镇、官渡镇、县林业局、县农业局、县住建局、县环保局有关负责人分别汇报了《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有关工作开展情况。
  据了解,《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于2018年9月30日出台,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该条例,要求全县上下认真学习《条例》有关内容,并做好宣传工作,到去年12月31日止,全县共悬挂有关横幅460多条,张贴标语2560多条,出版防火宣传专栏70多个,印刷《条例》小册子及单张日历10多万份,并全部发放到农户手中。
  通过现场检查和听取汇报,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志峰认为相关单位和镇村对《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有关工作非常重视,宣传到位,措施得力,效果显著,要求接下来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使《条例》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加大执法力度,使执法常态化;进一步构建完善、科学、高效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合,形成合力。陈志峰强调,目前正处于清明祭祖高峰期,希望相关单位和各镇村要做到劲头不松,力度不减,加大监督巡查力度,切实做好野外用火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