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到县农业农村局开展“三个规定”宣讲
作者:县人民检察院 来源:翁源县融媒体中心 发布时间:2021-06-10 10:00:39 字号:[大中小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的“三个规定”,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的认识,提升广大干部对“三个规定”的知晓率和落实力,在全社会营造防止干预司法的浓厚氛围,进一步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走深走实,根据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开展“三个规定”大宣讲的部署要求。6月8日上午,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沈晖到县农业农村局作“三个规定”宣讲。
“三个规定”是指201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中央政法委印发的《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记录和责任追究规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司法人员与当事人、律师、特殊关系人、中介组织接触交往行为的若干规定》。
宣讲会上,沈晖就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的重要性、主要内容、落实措施等进行了全面、深入、系统地解读,以生动具体的违反“三个规定”典型案例给予警示,让参会领导干部对“三个规定”有了更为全面、更为详细的了解和把握。
沈晖指出,从讲政治的高度看, “三个规定”是做到“两个维护”的必然要求;从讲大局的角度看, “三个规定”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举措;从讲责任的角度看,“三个规定”是为群众办实事的必然要求。
会后,全体参会人员现场签订了《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公开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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