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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新金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钢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09 10:45:12 字号:[ ]

广东新金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只钢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新金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新建年产150万只钢桶生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9日至2020年6月1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年产150万只钢桶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新金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电源基工业大道西巷01号内

环评机构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新金源包装制品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投资12000万元于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电源基工业大道西巷01号内建设年产150万只钢桶生产项目(已取得县发改局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18-440229-33-03-821008)。该项目于2019年8月获得原翁源县环境保护局的审批同意建设(审批文号为翁环审[2019]24号)。项目在建设过程对项目性质、污染物防治措施等进行了较大的调整,并重新报原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审批。项目占地面积约35333.32m2,中心地理坐标为N24°25'38.13",E113°47'14.51"。项目生产规模为保持总年产150万只钢桶不变,产品方案包括钢桶80万只/年、镀锌桶55万只/年及内涂桶15万只/年。外购钢板经整平剪料、缝焊扳边、清洗陶化、喷涂烘干、装配、印刷等工序制成钢桶。预计劳动定员60人,均在厂区内食宿,每天一班生产,每班工作 8 小时,年生产300日。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清洗废水及喷淋浓水经调节池调节 pH 后进入混凝沉淀池,沉淀处理后进入蓄水池暂存,达到一定水量后利用水泵抽入生活污水格栅处,与生活污水混合处理。混合后的废水经调节池进入生化处理一体化设备,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后排入市政下水管道,最后排入横石水。

2、项目营运期预热废气及清洗烘干废气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相应排放标准;喷涂废气的颗粒物达到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颗粒物第二时段二级排放限值要求,VOCs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Ⅱ时段总 VOC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烘干废气中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广东省《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44/765-2019)中表2新建燃气锅炉相应排放标准,VOCs 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Ⅱ时段总 VOCs 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焊接烟尘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无组织有机废气 VOCs 可达到广东省《家具制造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4-2010)中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厨房油烟可达到《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中型规模标准要求。

3、运营期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排放限值要求(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营运期建设单位拟对固体废物实行分类收集、分别处置。本项目所产生的生活垃圾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桶委托供应商回收处理;废边角料、不合格品、污水处理污泥。水性涂料漆渣等属一般工业废物,拟外售资源化处理;油性涂料漆渣、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属危险废物,暂存在厂内危废暂存间(设置在固废仓库内),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清运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及2013修改单要求;危险废物暂存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及2013修改单相关要求。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