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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15 10:57:45 字号:[ ]

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6月2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

建设地点

翁源县翁城农场

环评机构

惠州市中润生态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翁源县翁城农场加油站位于翁源县翁城农场(地理坐标:E113.808593789°,N24.368977894°),前身为国营广东省翁源县翁城农场1992年成立的下属加油站,已取得广东省污染排放许可证编号: 402292011032501。因该加油站建设经营时间较长,为提升安全条件,适应市场需要,该油站投资 175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对加油站进行改建(取得了发改备案证:2020-440229-52-03-061483),项目在加油站原址进行改扩建,项目占地面积约3124.43m2,建筑面积约526.2m2。改扩建内容包括:拆除原有站内的站房和加油罩棚,新建1层站房(框架)和1层加油罩棚(网架)各一栋;拆除原来汽油罐,柴油罐,新设3个25m3汽油罐、1个30m3柴油罐,改扩建后仍属三级加油站;拆除原来埋地油罐由单层卧式储罐,升级改造为埋地SF双层储罐;拆除原2台(2枪)加油机,更换为4台(4枪)潜油泵型加油机;新增油气回收系统,升级改造原有的消防系统;对原有工艺管道、卸油区、通气管等扩建,更换输油管为双层管。升级改造后,根据《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50156-2012) (2014 年版),加油站仍然为三级加油站。改扩建项目总劳动定员12人,均不在厂内食宿。项目劳动制度为三班制,每班八小时工作制。年工作天数365天。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本项目生产废水隔油沉淀池处理、生活污水经过三级化粪池处理达运营期:生活污水在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预处理废水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进入翁源县洁源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排入横石水(始兴黄茅嶂-英德市龙口)河段。翁源县洁源污水处理厂的外排废水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的一级A标准和《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城镇污水处理厂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严者。

2、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扬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属于无组织排放源,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加油区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加油区及油罐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分别为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和4类标准(昼间≤70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油罐废油渣和油泥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2020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