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韶关翁源路通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6-01 11: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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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翁源路通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韶关翁源路通加油站改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5个工作日(2020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8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翁源县行政服务中心大厅二楼环保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65286
传 真:0751-2865286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韶关翁源路通加油站改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202号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中国石化销售有限公司广东韶关石油分公司2004年在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202号(N24°21′53″,E114°7′16″)建设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韶关翁源路通加油站,于 2016年5月加装了油气回收系统和完成了地下防渗改造。为提高市场竞争力,该公司投资 430万(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对加油站进行改建(项目取得翁源县建设工程规划许可(编号 440229201912091),取得了发改备案证:2020-440229-52-03-076800),改建完后占地面积为 4120.369m2。主要构筑物包括加油罩棚(365.59m2)和站房(207.68m2)。设置3台4枪加油机,2台6枪加油机,4个地埋卧式油罐,分别为1个30m30#柴油罐,1个30m392#汽油罐,1个30m395#汽油罐,1个30m398#汽油罐。设置有集油沟、水封井、隔油池等环保设施。项目改建完后提高了竞争力,预计年油品销量6936.3吨新增到9000吨。劳动定员14人,年运营天数365天,每天3班工作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本项目施工期不设置临时住所,故无生活污水产生,施工废水全部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生产废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三级标准,最终经污水管网汇入翁源县清源污水处理厂处理后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中一级 B 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中第二时段一级标准中的严者。 2、施工期主要废气污染物扬尘排放标准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属于无组织排放源,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 1.0mg/m3。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油罐大小呼吸,加油机作业等排放的非甲烷总烃,经加油区配套油气回收系统回收。加油区及油罐废气排放执行《加油站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0952-2007),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其排放限值为周界外浓度最高点4.0mg/m3。 3、噪声排放标准施工期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分别为昼间 70dB(A),夜间 55dB(A)。运营期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 类标准(昼间≤60dB(A),夜间≤50dB(A))。 4、项目运营期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等委托当地环卫部门分类收集、分类处理,油罐油泥和废隔油毡及其吸附物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