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矿山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23 15:3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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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矿山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矿山固废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4月19日至2022年4月21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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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年综合利用150万吨矿山固废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塘心村 |
环评机构 | 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于2022年6月投1000万元选址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塘心村建设年产碎石30万吨加工项目,该项目于2022年7月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环评批复(韶环翁审[2022]14 号),目前,项目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2023年4月,韶关翁源县兴顺矿业有限公司拟于原厂址韶关市翁源县新江镇塘心村(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27.526”,N24°28'58.916〞)建设年综合利用150万吨矿山固废项目。由于项目生产规模及环保措施调整等发生变动,须重新报批环评。项目总投资8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66667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及环保工程。主要原料为废石(由大宝山提供),用量约150万吨/年,通过破碎、磁选、跳钛、摇床、水洗等工序得到产品建筑用石、石粉、含硫砂(副产品)、含铁砂(副产品)。主要生产设备为振动给料机、颚式破碎机、圆锥破碎机、棒磨制砂机、水洗振动筛、洗砂机风火轮、冲击整形机、电动输送带、回收机、筛分跳汰机、筛分摇床、电磁选机、环保压滤机、螺旋分级机、圆盘真空过滤机、玻璃钢螺旋槽。项目新增劳动定员30人,运营期年工作300天,每天1班工作制,每班工作8小时,员工均不在厂区内食宿。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为洗石废水、车辆冲洗废水及员工生活污水。洗石废水经压滤沉淀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车辆冲洗废水收集后经洗车槽配置的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道路降尘,不外排;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作物标准后用于厂区周边绿化,不外排。 2、项目运营期废气污染物主要为颗粒物,项目投料及皮带运输产生的颗粒物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布袋除尘器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1排放,厂界颗粒物无组织排放通过在生产区内设置雾炮机喷洒水雾降尘及在厂区内对料堆、运输道路等定时洒水等措施,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机器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通过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同时加强保养和维护;对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设计时将采取减振基础;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各类机械设备;合理进行厂区平面布置;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排放标准要求,即昼间低于60dB(A),夜间低于50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化粪池污泥、沉淀池沉渣、压滤泥饼、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废机油等。生活垃圾定期委托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置;化粪池污泥作为农用肥外售给当地农民;沉淀池沉渣、压滤泥饼属于一般固体废物,定期清理作为建筑材料委托给建材企业综合利用;布袋除尘器收集粉尘属于一般固废,定期清理外售综合利用;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暂存于厂区内危废暂存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场内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一般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 |
2023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