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韶关市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0 09:2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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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5月6日至2022年5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先进电子科技产业园一期项目 |
建设单位 | 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广业产业园B01-02地块 |
环评机构 | 广东智环创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韶关市嘉立创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选址于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广业产业园B01-02地块(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7'19.200〞,N24°25'10.000〞)建设年产PCBA线路板800万片(969533.5万点)、FA加工件 208.8万件(54万小时),CNC加工件163.9万件(157.69万小时),3D打印产品194.9吨项目。项目总投资144417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50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124080.74m²,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主体工程、公用工程、辅助工程、储运工程。主要生产设备为PCBA生产设备、FA加工设备、CNC加工设备、3D打印主设备、3D打印辅助设备。本项目新增劳动定员2334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PCBA和3D打印生产线全年生产330天,每天工作24小时,3班制;CNC加工和FA加工生产线全年生产300天,每天工作12小时,2班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12-440229-04-01-869817。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池+序批式生化处理”预处理达到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2)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通过市政管网排入翁源县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2、项目运营期3D树脂打印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和颗粒物:有组织废气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31572-2015)表4排放标准,无组织废气执行表9排放标准。3D打印金属加工和其他工序生产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执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3D打印中酒精清洗和回收和其他工序产生的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中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无组织排放废气中,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周界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第二时段相应要求,本项目颗粒物、锡及其化合物还应满足等效排气筒的相关要求。厂区内 VOCs 无组织排放限值执行《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 2367-2022)。臭气浓度有组织和无组织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标准和表1二级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生产设备及配套的相关设备噪声。通过优先选用环保低噪声型生产设备或生产线;高噪声设备采用全封闭系统;主生产线全部置于密闭式生产厂房内;定期维护设备使之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设备安装减震垫,在设备与地面之间安置减震器;厂界四周设置绿化隔离带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6:00-22:00),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包括锡渣、废包装材料、废下脚料、废砂料、废树脂(含废边角料和废次品等)、废尼龙(含废边角料和废次品等)、废不锈钢(含废边角料和废次品等)、废HIPS支撑、废边角料、废分子筛、生产废水处理沉渣和生活污水处理沉渣等,暂存在一般固体废物暂存区域,定期卖给下游公司综合利用;危险废物包括废线路板、废化学品包装材料、废抹布、废UV灯管、含油废屑、废切削液、废气处理系统产生的废活性炭、废树脂液、染色废液,收集后暂存在厂区内危废暂存场所,定期委托有处理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处置。项目场内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规定的要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过程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相关要求。 |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