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7-27 15:2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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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7月22日至2022年7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 |
建设单位 | 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翁源县铁龙林场龙体工区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
环评机构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选址于翁源县铁龙林场龙体工区翁源县中源发展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0'31.161〞,N24°30'35.282〞),依托已建成的一条5000t/d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2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22500m2,建筑面积17090m2,主要构筑物为一般固废暂存库(含原辅材料堆棚、混合材堆棚),依托现有厂区主体设施、辅助工程和环保设施等进行生产。本项目综合利用韶关市区域范围内的一般固体废物等,综合利用规模为52万t/a,其中29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铝质校正料、硅质校正料、废铁矿粉、烧结脱硫灰、燃料棒、城市污水厂污泥、煤矸石、工业污泥等)替代原料入窑生产水泥熟料,其他23万吨/年一般固体废物(钢渣、炉渣、废矿粉、水淬渣、采石场石粉、火山灰、冶炼渣)替代作为混合材生产水泥。本项目不新增产能,不新增原辅材料总用量,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种类按照《水泥窑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表13项目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模一览表执行。本项目劳动定员3人,从现有项目中调配,不新增劳动定员。采用四班三运转制,即每天3班,年工作310天。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5-440229-04-02-945428。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1、项目运营期生产废水收集后排入废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处理达到《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工业用水水质》(GB/T19923-2005)中工艺和产品用水指标后全部回用于厂区内绿化、洒水降尘等,不外排。项目劳动定员3人,从现有项目内调配,无新增生活用水。 2、项目运营期废气主要为水泥窑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暂存库恶臭。水泥窑正常工况下的废气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表2特别排放限值及《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标准要求,暂存库恶臭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值二级新改扩建及《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3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3、项目运营期噪声经车间围墙阻隔、绿化带阻隔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的固体废物主要有废机油、废水处理污泥。其中废机油属于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废水处理污泥混入原料回用于生产,不外排。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 |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