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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高品质合成橡胶和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0-24 09:13:23 字号:[ ]

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高品质合成橡胶和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高品质合成橡胶和塑料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3年10月20日至2023年10月23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200万个高品质合成橡胶和塑料制品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翁源县翁城镇翁源万洋众创城二地块6号楼

环评机构

广州国寰环保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广东景星婴童用品有限公司选址于翁源县翁城镇翁源万洋众创城二地块6号楼(中心地理位置坐标为:E113°46'58.356〞,N24°25'20.279〞)建设年产200万个高品质合成橡胶和塑料制品项目。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万元,项目用地面积为2744m2,其中厂房建筑占地面积为1344m2,室外露天停车场及厂房周边绿化占地1400m2,项目总建筑面积为7043m2,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厂房内安装设备、新建废气处理设施等。本项目主要原辅材料为PP料、PPSU料、Tritan料、PET、液态硅胶、油墨、稀释剂、固化剂、模具,主要生产设备为注塑机、注塑硅胶机、注塑吹瓶机、丝印印花机、奶嘴硫化机、磨床、冷却塔、破碎机、火花机、冼床、包装流水线。本项目劳动定员40人,全部不在公司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三班制,每班工作8h,项目年工作时间7200小时。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203-440229-04-05-420101。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1、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冷却水循环利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隔油隔渣池+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电源基地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横石水。

2、项目运营期破碎、模具加工粉尘通过加强车间机械通排风和自然通风,及时清扫地面碎屑,以降低粉尘浓度;注塑成型、吹瓶成型、硅胶注塑、一次硫化、二次硫化、丝印、洗网产生的废气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进行收集处理后达标后通过29米排气筒(DA001)排放。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中“颗粒物企业边界浓度排放限值1.0mg/m³。有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的较严者;丝印、洗网产生的苯系物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现有和新建企业厂界无组织排放限值与《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浓度限值的较严者;厂区内无组织排放的NMHC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附录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的较严者。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臭气异味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及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二级新扩改建标准。

3、项目运营期噪声经在平面布置上优化设计,合理布局噪声源;选用加工精度高、装配质量好、噪声低的设备;对设备运行时振动产生的噪声,设计时将采取减震基础;项目运营后加强设备的使用和日常维护管理,维持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定期检查、维修,不符合要求的要及时更换;加强厂区绿化等措施,使项目运营期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即昼间≤65dB(A),夜间≤55dB(A)。

4、项目运营期固体废物主要有生活垃圾、不合格品及边角料、废包装袋、废抹布及手套、废金属碎屑、废原料桶和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等。其中生活垃圾统一收集暂存,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合格品、边角料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破碎机破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弃包装物属于一般工业固废,全部交由再生资源回收站回收利用;废金属碎屑统一收集后交给专门的物资单位回收处理;废抹布及手套和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属于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废原料桶收集后暂存于危废间,定期交由原料供应商回收处理。本项目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