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 >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作者: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4-29 15:32:35 字号:[ ]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审批前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批准《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表》,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予公示3个工作日((2025年4月29日至2025年5月6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52号窗口。邮编:512600

联系电话:0751-2821862

传  真:0751-2821862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重新报批)

建设单位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韶关市翁源县翁城镇翁城农场办公室旁

环评机构

韶关市科环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韶关瑞隆塑料薄膜有限公司年产1000吨PVC热收缩膜建设项目于2024年1月取得韶关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批复(韶环翁审[2024]1号),2024年1月21日建设完成并完成了固定污染源排污登记;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实际生产需要增加了4台吹膜机(未投入使用)、1台混料机、4台分切机,总计产能可达2500吨/年PVC热收缩膜。因此,该公司重新报批建设年产2500吨PVC热收缩膜项目。本项目总投资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5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约为1700m2,建设内容主要包括生产车间1栋、仓库2栋、办公室1栋、分切车间1栋等,并拟增加1套活性炭吸附装置+15m排气筒,收集处理新增4台膜机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主要原料为PVC树脂、稳定剂、增塑剂、加工助剂、增强剂。本项目实施后劳动定员由15人,增加至20人;工作制度由每日1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00日,变为每日3班制,每班工作8小时,年工作330日。所有工作人员均不在厂区内住宿,厂区不设食堂及浴室。

该项目已取得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发的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项目代码:2407-440229-04-01-287317。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须严格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的原则建设厂区管网。运营期生产冷却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的旱地作物灌溉用水标准限值,用于周边山林灌溉,不向附近水体排放。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主要有混料过程产生的粉尘和挤压吹膜产生的有机废气。投料混料粉尘收集后经脉冲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后,经1条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吹膜机产生的挤压吹膜废气收集后,再经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达标后经两条15m高排气筒(DA002)(DA003)排放。本项目大气污染物颗粒物排放应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排放标准,挥发性有机物(以非甲烷总统计)执行广东省《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要求;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应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中二级标准。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噪声主要来源于生产设备。应重视高噪声设备及车间的合理布局,采取隔声消声等降噪措施,并加强设备定期维护、保养的管理制度和职工环保意识,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严格落实原料堆放、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根据生产需求合理设置贮存场所,原料及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严禁露天堆存,堆放点须按照防风、防雨、防渗漏的要求进行设置。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规定的要求。危险废物暂存应满足《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规定的要求。运营期边角料及不合格产品和除尘器收集的粉尘作为原料返回生产中;废活性炭及其吸附物、废机油及废油桶集中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区,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生活垃圾由区域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2025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