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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翁源县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14 09:09:35 字号:[ ]

各供水企业:

  为规范我县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21〕262号)、《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等行业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关于印发韶关市贯彻落实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的通知》(韶发改联〔2021〕60号)等有关要求,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清理规范应要求提供的服务收费项目

  为清理规范供水收费项目,根据粤发改价格函〔2022〕938号文等要求,对供水企业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经清理及征求各有关单位意见,翁源县供水企业及其所属或委托的安装工程公司应用户要求提供的延伸服务收费项目详见附件。各供水企业严格按照收费项目及有关规定,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清单之外的费用,严禁违规向用户收取费用。

  二、合理制定收费标准并公示

  根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22年版)》的有关规定,供水延伸服务收费项目未纳入政府定价范围,由企业自主制定,主要通过市场竞争形成。请供水企业严格按照《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和《关于印发〈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城镇供水价格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粤发改规〔2022〕5号)等要求,合理制定各项目收费标准,并按照《价格法》等有关规定,以显著方式及位置做好明码标价和宣传解读等工作,推进价格信息公开透明,不得有不正当价格行为。

  三、维护供水工程建设的市场秩序

  供水企业应在用户申请供水过程中,明确告知用户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企业负责实施供水工程建设。供水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垄断经营范围内工程建设业务,不得指定利益相关方从事供水工程建设,妨碍市场公平竞争。如用户委托供水企业实施工程建设,鼓励供水企业在规范服务项目收费的基础上,按包干模式提供供水工程建设服务,工程包含的具体服务项目及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

  四、其他事项

  本通知从印发之日起执行。本通知若与国家和省、市相关规定不相符或遇出台新政策规定的,从其规定。


  附件:翁源县供水延伸服务收费目录.doc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翁源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