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惠民殡葬政策告知书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2-01 11:21:13 字号:[大中小 ]
为进一步增强惠民殡葬政策的透明度和公众知晓度,切实保障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维护广大人民群众殡葬事务权益,根据《广东省民政厅 广东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全省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的方案>的通知》(粤民发〔2015〕37号)、《韶关市城乡居民殡葬基本服务免费实施细则》(韶民办〔2015〕43号)、《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翁源县民政局印发<关于翁源县殡仪馆殡葬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批复>》(翁发改联〔2025〕12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将2025年翁源县惠民殡葬政策告知如下:
一、惠民殡葬服务对象
凡在本县行政区域内死亡且遗体在翁源县殡仪馆实行火化的本县户籍居民(含出生后尚未登记户口的婴儿、社会福利院抚养的儿童、公安机关经办处理的无人认领遗体、低保户、特困人员等特殊群体),其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二、惠民殡葬服务项目及费用标准
以下殡葬基本服务由政府免费提供:
1.遗体接运(普通殡葬专用车):费用标准:城区内180元/具;农村、跨市(县)按3.5元/公里,但不低于120元/具(以来回程距离计算),殡葬专用车牌号:粤F27V97、粤FCC330、粤FKR126、粤FHB192、粤FAZ125、粤FYT556等;
2.遗体消毒:消毒方式为医用酒精消毒,费用标准每具100元;
3.遗体存放(不超过3天):费用标准每具不超过300元(按100元/具·天计算);
4.遗体告别厅租用(小型告别厅):告别厅面积20㎡以上,摆放2个花圈,配备司仪服务,开展简易告别仪式,费用标准每次400元;
5.遗体火化(普通火化炉): 费用标准每具200元;
6.骨灰盒(盅)(简易标准型): 小号简易盅20*25cm,中号简易盅28*43cm,费用标准每个200元;
7.骨灰寄存(不少于1年): 费用标准每份不超过70元/年。
以上惠民殡葬服务项目,按实际使用据实核销,每具最高减免金额为1400元,超出部分由丧属自行承担。
三、惠民殡葬减免政策办理流程
(一)本地户籍本地火化办理流程:
1.所需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原件、复印件。
(2)办理人需是逝者直属,非直属关系代办需出具直属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2.减免申请
丧主直系亲属或丧事经办人办理逝者火化手续时直接在翁源县殡仪馆办理填写《翁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申请表》(简称《减免申请表》)。
(二)本地户籍异地火化办理报销流程:
1.所需材料
(1)办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直属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办理人为非直属时),逝者身份证、户口本、《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的原件、复印件;
(2)异地殡仪馆火化的火化证、收费清单、发票等,
(3)办理人与逝者在同一户口本或其他可以佐证双方之间关系的材料,非直属的需出具直属签名的书面委托书。
(4)收款银行卡复印件(开户行、开户账号、开户名、手机号码),收款人与办理人需一致。
2.减免申请
丧主直系亲属或丧事经办人带齐以上资料到翁源县殡仪馆综合业务部办理手续并领取《翁源县殡葬基本服务项目减免申请表》(简称《减免申请表》),由殡仪馆业务人员核对异地殡仪馆各项收费清单,对照我县7项基本服务项目,按实际使用金额申报填写,并指引办理人填写《减免申请表》的相关信息并签名确认,减免费用将转入办理人提供的收款银行卡账户。
如果您在办事过程中遇到问题或者对服务不满意,请拨打监督举报电话:
翁源县民政局:0751-2823107;
价格监管部门:0751-2815869。
(监督部门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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