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县直有关部门职能的通知
作者: 来源:翁源县编办1 发布时间:2016-11-11 00:00:00 字号:[大中小 ]
翁源经济开发区管委会,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管委会,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各镇政府,铁龙林场,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县政府研究同意,在取消调整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同时,县政府决定对县政府办等14个部门的有关职能事项作出调整,现予公布(详见附件)。此次调整共涉及各类职能事项35项,其中取消32项,转移3项。
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相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的后续工作,确保有关事项衔接顺畅、落实到位。对取消的事项,要狠抓落实,一律不得再行实施,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变相实施,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对转移给社会组织的,要加快完善相关手续,确保放到实处,并加强后续监管。有关行政职能事项调整后,县直有关部门要相应优化部门内设机构及其职责,厘清部门间职责边界,确保相关责任落到实处,并推动相关事项在网上办事分厅受理办结。
各部门在贯彻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县推进职能转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编办)反映。
附件:翁源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职能调整目录
翁源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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