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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3年第三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6-25 17:12:25 字号:[ ]

  近日,我局收到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转来的4批次不合格食品的检验报告。现将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经营的豇豆

  (一) 食品名称:豇豆(购进日期:2023-06-02,被抽样单位名称: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 SC10103230097810JD1)载明,三唑磷项目不符合 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 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3号对位于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新华路79号的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进行核查处置。在该店未发现有上述购进日期的豇豆。经查,翁源县龙仙镇万佳顺生活超市购进的上述批次的豇豆全部已销售完,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店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问题产品。

  二、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经营的姜

  (一)食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3-05-29,被抽样单位名称: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 SC10103230095421JD1)载明,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于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中心农贸市场第82、83、85、86、87号档的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进行核查处置。在该档口未发现有上述购进日期的姜。经查,翁源县蔡爱清蔬菜档购进的上述批次的姜全部已销售完,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档口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问题产品。

  三、翁源县龙仙镇蔡想兰蔬菜档经营的姜

  (一)食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3-05-29,被抽样单位名称:翁源县龙仙镇蔡想兰蔬菜档),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 SC10103230095428JD1)载明,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于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中心农贸市场第23-25号档的翁源县龙仙镇蔡想兰蔬菜档进行核查处置。在该档口未发现有上述购进日期的姜。经查,翁源县龙仙镇蔡想兰蔬菜档购进的上述批次的姜全部已销售完,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档口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问题产品。

  四、翁源县蔡伟强蔬菜档经营的姜

  (一)食品名称:姜(购进日期:2023-05-29,被抽样单位名称:翁源县蔡伟强蔬菜档),据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检验报告(№:  SC10103230095427JD1)载明,铅(以 Pb 计)项目不符合 GB 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二)执法人员于2023年6月15日到位于翁源县龙仙镇文化路中心农贸市场第03、05档的翁源县蔡伟强蔬菜档进行核查处置,在该档口未发现有上述购进日期的姜。经查,翁源县蔡伟强蔬菜档购进的上述批次的姜全部已销售完,无库存。我局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档口立即停止经营并召回问题产品。

  五、广大消费者如发现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可拨打市场监督管理部门12315热线电话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