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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行政处罚信息第四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4-21 16:21:47 字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处罚名称

处罚类别1

处罚类别2

处罚相对人名称

统一社信用代码(登记号)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结果

处罚决定日期

处罚机关

翁市监处罚〔2023〕0022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doc


翁源县龙仙镇大收蔬菜店经营农药残留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处罚款3000元

没收违法所得48元

翁源县龙仙镇大收蔬菜店

92440229MA54UCNL49 

经营农药残留超出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六条和《关于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的指导意见》第十四条第(二)项

李*锋

尚未履行

 2023年4月18日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