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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2025年第10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9-03 15:30:13 字号:[ ]

  近期,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县内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如下:

  本期共抽检粮食加工品、食用油及油脂制品、调味品等15类食品共3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1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一、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铅(以Pb计):铅(以Pb计):铅是一种能够在生物体内蓄积且排除缓慢的重金属污染物。若长期或过多摄入铅含量超标的食品,铅会蓄积在体内,可能会影响大脑和神经系统,尤其会对儿童造成智力发育障碍和表现行为异常。《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干制蔬菜中铅(以Pb计)的最大限量值为0.8mg/kg。铅超标的原因主要是环境污染带入原料,说明生产企业对原料把关不严,使用了铅含量超标的原料,也不排除从生产设备迁移入食品的可能。

  (二)日落黄:常见的人工合成着色剂,在现代食品业中应用广泛。相比于天然色素,具有着色力强、性质稳定等特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24)中规定,淀粉制品中日落黄的最大限量值为不得使用。超标的原因可能是生产企业为改善产品色泽没按产品配方要求生产。如果长期食用不规范使用色素的食品,人体健康会受到影响,过量的污染物还会对人体主要脏器造成损害,尤其对儿童的健康发育会有一定的危害。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附件1.韶关市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项目(8月抽检产品信息) ——2批次不合格.xls

附件2.韶关市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监督抽检项目(8月抽检产品信息) ——31批次合格.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