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信息公开(2025年第15期)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10-30 15:38:54 字号:[大中小 ]
近期,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对县内流通环节进行监督抽检,根据《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总局第15号令)等相关规定,现公开监督抽检结果信息,具体如下:
本期共抽检食用农产品38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36批次,不合格2批次,抽检明细详见附件。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及时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履行法定义务。
一、不合格项目分析
(一)镉
镉是一种重金属元素,其蓄积性较强。镉进入人体后会与金属硫蛋白结合,导致镉排泄缓慢。《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22)中规定,茄子中镉(以Cd计)限量为0.05mg/kg。人体长期食用镉超标的食品会引起慢性镉中毒,其症状被称为“痛痛病”,源于镉对肾脏和骨骼的破坏。镉在肾脏中累积,最后导致肾衰竭;在骨骼中会造成骨软化和骨质疏松。更重要的是,镉中毒具有长期性,即使停止食用镉污染的食品,其中毒症状依然会持续。
(二)多西环素
多西环素(强力霉素)是一种四环素类药物,一般用于治疗衣原体支原体感染。《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 中 41 种兽药最大残留限量》(GB 31650.1-2022)中规定,禽蛋中多西环素最高残留限量值为10μg/kg。长期食用多西环素残留超标的食品,可使病原体产生耐药性,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影响。
二、食品安全消费提示
消费者应当在正规可靠渠道购买所需食品并保存相应购物凭证,要看清外包装上的相关标识,如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和地址、成分或配料表、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等标识是否齐全并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购买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超过保质期的产品,不购买公布的不合格产品。欢迎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食品安全监督,关注食品安全抽检信息公布,如在市场上发现本次公布信息中所涉及的不合格食品,请及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12345或12315。
特此通告。
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食品监督抽检明细表(信测38批次)流通第四次.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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