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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办证指南表
翁源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办证指南表
作者: 来源:公安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5 00:00:00 字号:[大中小 ]
业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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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迁移、入户、变更更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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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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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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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批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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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到需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一站式除外);2、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申请人到需入户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出生超过十二个月以上的)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3、办理补录入户登记:申请人到需补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4、变更更正登记:申请人到需变更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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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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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夫妻投靠入户: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投靠子女入户;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投靠父母入户;4、公民收养小孩入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5、更正出生日期:公民凭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原始凭据申请;6、变更姓名: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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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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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依据:粤价[1996]238号
收费标准:户口簿10元/本(除首次申领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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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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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户口迁移:派出所20个工作日审批,县局15个工作日审批。2、出生入户壹年内入户派出所15个工作日审批入户;补报往年出生35个工作日上报县局审批入户。3、户口变更:派出所20个工作日审批,县局15个工作日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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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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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服务:0751—6843491 投诉:0751—68414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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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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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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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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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审批表》《户口项目变更申请变更审批表》附表格电子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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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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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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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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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必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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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例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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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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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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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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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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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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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韶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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迁移入户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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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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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户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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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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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医学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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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入户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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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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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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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更时必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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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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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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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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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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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即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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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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