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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办证指南表

翁源县公安局户籍管理办证指南表

作者: 来源:公安局管理员 发布时间:2016-11-25 00:00:00 字号:[ ]

业务名称
户口迁移、入户、变更更正登记
办理机构
翁源县公安局出入境户政管理科
审批流程
1、办理户口迁移:申请人到需迁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申请人到派出所领取准迁证(一站式除外);2、办理出生入户登记:申请人到需入户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出生超过十二个月以上的)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3、办理补录入户登记:申请人到需补录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4、变更更正登记:申请人到需变更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请—派出所领导审查申请材料—县局出入境户政科审核材料—材料返回派出所。
申请条件
1、夫妻投靠入户:夫妻双方分居两地(不同省、市、县)或一方为农业户口,另一方为非农业户口性质的,均可申请夫妻投靠入户;2、父母投靠成年子女入户: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投靠子女入户;3、子女投靠父母入户:可根据本人意愿申请投靠父母入户;4、公民收养小孩入户: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的规定,申请收养小孩入户;5、更正出生日期:公民凭出生证或以前的户口证件等原始凭据申请;6、变更姓名:公民要求变更姓名,理由充分的,但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和正在受刑事处罚接受劳动教养的,不得变更姓名。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粤价[1996]238号
收费标准:户口簿10元/本(除首次申领外)
办理时限
1、户口迁移:派出所20个工作日审批,县局15个工作日审批。2、出生入户壹年内入户派出所15个工作日审批入户;补报往年出生35个工作日上报县局审批入户。3、户口变更:派出所20个工作日审批,县局15个工作日审批。
联系方式
咨询服务:0751—6843491  投诉:0751—6841407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申请表格
《入户申请审批表》《户口项目变更申请变更审批表》附表格电子档
附件资料
附件名称
附件描述
是否必需
范例下载
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
原件及复印件
 
韶关市计划生育证明书
 
 
广东韶关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数字相片采集回执
迁移入户必须
 
入户申请审批表
 
 
出生医学证明
出生入户必须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申请审批表
变更时必须
 
相关咨询
 
证书信息
《准予迁入证明》《居民户口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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