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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坝仔镇茶园河流域禁止电鱼、炸鱼、毒鱼、网鱼、拦鱼等非法捕鱼行为的通告

作者: 来源:坝仔镇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21-08-26 13:17:02 字号:[ ]

  为响应十九大报告“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和习近平总书记“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号召,更好地打造和谐美丽宜居坝仔,我镇利用茶园河的天然优势、规划将在茶园河两岸打造成观光旅游地带,因此,为维护茶园河生态,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在茶园河流域(即从上洞水库排洪口起芙蓉村茶园河与岩庄河交汇处止)电鱼、炸鱼、毒鱼、网鱼、拦鱼等非法捕鱼行为,对违反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二、禁止制造、销售用于电鱼、炸鱼、毒鱼的物品和工具。对制造、销售禁用渔具的,依法没收非法制造、销售的渔具和违法所得,并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阻挠执法部门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