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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6:48:59 字号:[ ]

  附件 2

 

2017年度 翁源县总工会(部门)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翁源县总工会,内设机构:11室。  

(二)部门主要职责    

翁源县总工会主要职责是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内设机构主要职责是:1、办公室:负责调查工会工作情况,草似计划、总结、报告和综合指导性文件;负责机关的文秘、信息、统计、保密、档案、厂务公开、财务、女工、接待、协调机关部室及直属单位工作,指导翁源县工人运动的工作。管理工会经费的收缴业务,指导工会财会工作,编制年度经费的收支预决算;组织、宣传教育业务,指导工会组织建设和工会干部的培训,指导基层工会开展民主管理,调查研究和分析职工的思想状况、动态,指导职工开展政治思想、文化、科技、普法教育和工会系统开展文体活动。指导县工人文化宫业务;2、维权部:指导职工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创新活动,负责评选全县劳动模范、先进生产(工作)者及先进集体的有关工作。参与调查分析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状况和职工群众安全生产的监督。参与制订涉及职工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的法规和条例并监督执行。参与调解仲裁有关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重大案件和用工重大伤亡事故的处理。参与职工生活福利状况的调查研究,参与拟订有关职工生活的法律并监督其落实情况,指导县职工解困救急基金会的工作。全县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和特困职工的年终送温暖。  

第二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度总收入137.6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37.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7.36万元,增长14.42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2.36万元,是项目支出增加15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3.事业收入0 万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4.经营收入 0万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5.其他收入 0万元,上年决算数无变化。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度总支出137.6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37.6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支出务群众团体事务74.84万元(其中行政运行39.84万元,群众团体事务35万元项目支出:春节送温暖专项经费15万元.金秋助学10万元.工会经费2万元.五一节活动专项经费3万元.工会换届经费5万元),年决算数减少0.57万元减幅0.75%主要原因是减少人员经费15.57万元,增加项目支出15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7万元(其中 死亡抚恤13.99万元,其他城市生活救助1.2万元,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0.68万元),年决算数增加15.95万元,增长39.95%主要原因是增加死亡抚恤支出。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3.28万元,年决算数增加1.93万元,增长142.96%,主要原因是医疗费支出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3.69万元),年决算数增加0.05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 137.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137.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8万元,增长11.57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4.28万元,是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变化。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137.68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137.68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14.28万元,增长11.57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人员经费4.28万元,是项目支出增加10万元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与年初预算无变化。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群众团体事务137.68万元,主要用于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74.84万元(主要是人员工资支出 项目支出公用经费支出)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5.87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退休费和死亡抚恤支出)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8万元(主要是医疗费支出),4.住房保障支出3.6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总工会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8万元,完成预算8万元的10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100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5万元,完成预算5.5万元的100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预算数无变化的主要原因是:根据本部门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预算数一致。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31.25%;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68.75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 2.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主要用于用于各业务部门到基层工会,省市工会办理业务和会议,精准扶贫挂钩村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基层工会办理工会业务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1027,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 ,来访外宾0 人次;发生国内接待90批次,接待人数共1000。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检查和基层工会办理工会业务及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54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数相同,无变化。其中办公0.3万元、邮电费0.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4万元、电费0.3万元公务接待费5.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34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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