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翁源县社保翁源分局部门决算公开模板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12:59 字号:[大中小 ]
2017年度翁源县社保翁源分局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2017年决算单位1个,局机关内设8个机构,人秘股、计划财务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社会保险关系股、养老失业待遇核发股、社会保险稽核监督股、医疗工伤生育保险待遇核发股、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社保翁源分局是社会保险经办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各项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党政机关、事业、企业、社会团体、农村和其他经济组织、中央和省、市驻当地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社会保险缴费申报;办理社会保险关系的建立、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审核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三)负责本地(含中央和省、市驻当地单位)社会保险数据信息的采集、统计分析;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档案和个人帐户的信息资料保存。
(四)负责对定点医疗机构(药店)及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帐户的管理和监控。
(五)编制本地社会保险基金的月度、季度、年度财务报表及报告分析。
(六)负责本地社会保险稽核工作,依法对社会保险费缴纳及社会保险待遇领取情况进行核查。
(七)拟定社会保险宣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八)承办县人民政府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二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我单位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度总收入22003.74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2003.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2003.7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3.事业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度总支出22003.74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2003.7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320.73万元,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与上年决算持平。
2.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支出14658.85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救助,与上年决算持平。
3.住房保障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4.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增加了住房保障支出。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20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2003.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003.7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2003.7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变化。
分功能科目看,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320.73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4658.85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管理事务,财政对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救助;住房保障支出24.16万元,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社保翁源分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0.23万元,完成预算10.23万元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5.22万元,完成预算5.22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5.01万元,完成预算5.01万元的100%。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比预算数无增减。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各项和总数决算数都无增减变化。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2万元,占51.03%;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占48.97%。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2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5.22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一般公务。
3.公务接待费支出5.01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84次,接待人数共837人。主要包括上级单位来检查、兄弟单位交流学习、定点医疗机构业务学习、扶贫挂钩单位交流学习接待费用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2.48万元。与上年决算持平。其中办公20.11万元、印刷费2.02万元、邮电费2.50万元、差旅费5.22万元、会议费5.32万元、培训费5.35万元、公务接待费5.01万元、福利费16.54万元、日常维修费0.35万元、办公设备购置费2.02万元、办公用房水费0.46万元、电费3.3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22万元、其他交通费用8.8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20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0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资产合计669060元,按具体类别分为: 1.通用设备33(台、辆、套),价值是602110元。其中,车辆2辆,价值442800元。 2.家具、用具110(张、套),价值是56700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各部门应当按照《关于做好2017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翁财[2018]18号)的要求,对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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