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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教育系统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15:59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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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教育系统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32个,是教育局、岩庄学校、坝仔中学、仙鹤学校、江尾中学、江尾中心小学、南浦学校、三华学校、龙仙镇中心小学、周陂中学、礤下学校、周陂镇中心小学、六里学校、官渡中学、官渡中心小学、尚同中学、翁城镇中心小学、新江中学、连新学校、新江镇中心小学、铁龙学校、坝仔镇中心小学、翁源中学、龙仙中学、第二中学、第一小学、第二小学、第三小学、第四小学、机关幼儿园、中职学校、开放大学、党校。内设机构:办公室、教研室、计财股、人事股、教育股、招生办、德体卫艺股、教育工委、结算中心。    

(二)部门主要职责    

一是抓党建,强素质,全力保障教育事业的发展。二是讲实效,求创新,扎实推进教师培训,提高教学质量。三是强管理,铸内涵,大力推进教育发展。四是重深入,创特色,稳步推进社区教育。五是重统筹,强和谐,促进各项教育工作协调发展。  

主管部门负责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决算的公开工作。  

第二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总收入66910.1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6691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4329.8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311.51万元,增长16.17%。主要原因:教师增加,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2.事业收入2363.8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4.43万元,增长1.44 %。主要原因:幼儿园学生增加,保教费相应增加。  

3、其他收入216.49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7.61万元,增长28.19%。主要原因:考生增加,考试招生费相应增加,学校的小卖部承包款也增加。  

(二)2017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总支出66910.18万元,其中本年支出66910.1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教育(类)支出:64737.49万元,主要支出项目有:基本支出:58708.60万元,项目支出:8201.58万元,项目支出主要是:1、维修费:6742.42万元,2、专用材料费:163.45万元,3、其他资本性支出:1155.2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695.22万元,增长13.49%,主要原因是教师增加,工资及公用经费增加。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95.4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62.68万元,增长37.59%,主要原因是:2017年度在职、离退休死亡51人,资助学生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6.11万元,上年结算数为0,原因是上年未在此项目列支。  

4、住房保障支出:351.82万元,上年结算数为0,原因是上年未在此项目列支。  

5、其他支出:189.36万元,上年结算数为123.6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68万元,增长53.10%,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投入加大。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4329.81万元。其中: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4140.45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6.54万元,下降0.14%;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89.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4140.4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4140.45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89.36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  

分功能科目看,教育支出(类)教育管理事务(款)62157.1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离退休教师工资,各校日常办公运作费等;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595.40万元,主要用于抚恤金、遗属供养费、助学金等;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036.1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离退休的医疗费;住房保障支出:351.8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教师住房公积金;其他支出189.36万元,主要用于维修费,德体卫艺的相关比赛费用。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 165.15万元,完成预算数230.27万元的71.7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7.81万元,完成预算33.81万元的82.2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37.34万元,完成预算196.46万元的69.91%。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5.41万元,减幅为3.3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4.93万元,增幅为21.5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47万元,减幅为0.35%。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局领导、局内干部职工、镇中心小学领导经常到学校进行督学检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7.81万元,占16.84%;公务接待费支出137.34万元,占83.16%。具体情况如下:  

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7.81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7.81万元,2017年本教育系统公务用车保有量为8辆,主要用于局领导、局内干部职工、镇中心小学的领导到学校进行督学检查,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公务接待费支出137.34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本教育系统发生国内接待 3159次,接待人数共27065人次。主要包括接待上级的各项督查、检查。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92.01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减少56.21万元,减幅为2.15%。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其中办公费934.36万元、印刷费170.17万元、咨询费42.94万元、水费74.52万元、电费229.24万元、邮电费101.13万元、物业管理费334.70、差旅费110.08万元、维修(护)费2962.90万元、会议费27.48万元、培训费279.34万元、公务接待费137.34万元、专用材料费853.48万元、劳务费0.76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7.81万元、其他费用505.7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927.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81.4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240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8.11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92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927.7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8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8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无)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  

  

C:fakepath翁源县教育系统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