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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纪委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24:00 字号:[ ]

附件2  

 

2017年度翁源县纪委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翁源县纪委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翁源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翁源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翁源县纪委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本级单位翁源县纪委,内设机构8个,分别是办公室、宣教调研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案件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设派驻纪检监察组5个,分别是:第一、二、三、四、五派驻纪检监察组。    

(二)部门主要职责    

翁源县纪委是主管行政监察工作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1.检查行政机关在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和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中的问题;2.受理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3.调查处理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违反行政纪律的行为;4.受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和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不服主管行政机关给予处分决定的申诉,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监察机关履行的其他职责;6.监察机关按照市政府的规定,组织协调、检查指导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工作。  

 

第二部分   翁源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翁源县纪委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格式如下: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翁源县纪委2017年度总收入570.2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57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563.7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8.94万元,增长10.46%。主要原因:一是人均住房公积金经费标准提高,二是工作量增加,日常开支及项目工作支出增大。  

2.无上级补助收入。  

3.无事业收入。  

4.无经营收入。  

5.其他收入6.5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5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非税收入增加。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翁源县纪委2017年度总支出570.23万元,其中本年支出  570.2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56.13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8.98万元,增长1.97%,主要原因是办案工作量增加,纪检监察事务开支增大。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9.6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4.83万元,增长21.28%,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经费标准提高。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1.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6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该项支出。  

4.住房保障支出32.74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9.97万元,增长91.54%,主要原因是人均住房公积金经费标准提高。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翁源县纪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56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63.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39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日常开支及项目工作支出增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翁源县纪委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563.7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3.7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32.39万元,增长5.75%;主要原因是工作量增加,日常开支及项目工作支出增大;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分功能科目看,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449.62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和抚恤(款)69.69万元,主要用于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死亡抚恤;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11.66万元,主要用于其他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支出;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32.7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翁源县纪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22.05万元,完成预算22.58万元的97.65%。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完成预算17.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4.55万元,完成预算5.08万元的89.57%。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23万元,下降5.58 %。其中: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98万元,下降5.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5万元,下降5.49%。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用车管理;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细则。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无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占79.37%;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占20.63%。具体情况如下:  

1.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5万元,其中:无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17.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主要用于到乡镇开展工作、外地开会、办理案件等工作。  

3.公务接待费支出4.55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等方面的接待。2017年,发生国内接待213次,接待人数共997人。主要包括相关单位交流工作,接访市委客人。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1.3万元,比上年减少19万元,降低18.76%。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进一步压减办公费、印刷费等开支。其中办公9.84万元、印刷费1.25万元、邮电费14.18万元、差旅费12.50万元、会议费1.28万元、日常维修费4.86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4.81万元、无其他费用。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0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09万元、无政府采购工程支出、无政府采购服务。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0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7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无其他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没有资金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中共翁源县纪委  翁源县监察委员会  

 

                        2018年8月24日  

C:fakepath(纪委)附件2-1: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

C:fakepath(纪委)附件3:翁源县部门决算公开情况统计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