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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翁源县体育局决算公开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8-09-03 10:44:59 字号:[ ]

附件2

 

2017年度翁源县体育局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体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体育局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体育局是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下设直属机构青少年业余体校。内设机构办公室及业务股。

(二)部门主要职责

体育局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体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拟订体育工作的发展战略,搞好体育赛事、体育设施建设布局。抓好少年儿童的业余训练工作。做好指导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等系列纲要。

第二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具体格式见附件2-1)

 

第三部分  体育局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体育局2017年度总收入738.9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73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93.4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92.12万元,增长244.42 %。主要原因:体育馆于2008年投入使用,为确保场馆安全,我局对体育馆及全民健身广场进行全面维修,维修费费用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主要原因:无。

3.事业收入45.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减少15.12万元,下降24.94%。主要原因:体彩公益金收入减少。

4.经营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5.其他收入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持平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体育局2017年度总支出738.9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738.9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23.4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行政运行及工资发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16万元,增长29.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增加、体测站设备更新。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8.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18万元,增长34.9%,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5.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费用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89万元,增加18.2%,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4、住房保障支出9.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71万元,增加173%,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经费增加。

5、其他支出(彩票公益金)542.1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维修维护、赛事筹备组织及参加。比上年决算数增加481.52万元,增加794%,主要原因是体育馆全面维修维修费增加,各乡镇体育广场配套健身器材。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体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69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51.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81万元,下降6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2.3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年初没有做预算。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体育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693.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51.3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9.81万元,下降6 %;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经费减少;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2.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542.34万元,增长100 %;主要原因是体彩公益金收入具有不稳定性,年初没有做预算。

分功能科目看文化体育与传媒(类)体育(款)123.46万元,主要用于体育行政运行及工资发放。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58.58万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工资发放。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款)5.76万元,主要用于人员医疗费用支出。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9.01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其他支出(类)彩票公益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款)542.14万元,主要用于体育场馆维修维护、赛事筹备组织及参加。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体育局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5万元,完成预算4.5万元的 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0万元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5万元,完成预算2.5万元的1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万元,完成预算2万元的100%。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持平,下降0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万元,下降0 %。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占55%;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占4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0 个、累计0人次。开支内容包括:(1)参加会议支出0万元;(2)出国谈判、工作磋商支出0万元;(3)境外业务培训及考察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0万元,2017公务用车购置数0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2.5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公务出行

3.公务接待费支出2万元,主要用于上级单位检查和相关单位交流工作、参加上一级赛事运动员接送等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国外来访团组0个,来访外宾0人次;发生国内接待55次,接待人数共576人。主要包括各相关单位交流工作、赛事筹备、裁判员用餐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92万元,比上年减少2.28万元,下降22.3%。主要原因是:办公费用减少。其中公务接待费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其他费用3.42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市直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计算口径为:2017年本部门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并做好与2017年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有关数据的衔接。)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直部门应当按照2017年度县级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自评工作方案》的要求,对县级财政安排资金达到30万元以上(含30万)的支出项目资金使用绩效进行自评,并将自评结果、自评报告与部门决算一并公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C:fakepath2017年体育局部门决算公开表样.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