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龙仙镇蓝青村采石场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14 15:07:37 字号:[大中小 ]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翁源县龙仙镇蓝青村采石场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翁源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申请对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蓝青采石场矿区生态修复工程进行立项的函》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函复如下:
一、为尽快恢复场内生态环境,做好区域生态修复工作,原则同意翁源县自然资源局委托(广东粤利工程公司)编制的《翁源县龙仙镇蓝青村采石场地质环境生态修复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代码:2210-440229-04-01-342888。
三、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韶关市翁源县龙仙镇蓝青村。
四、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采用局部削坡+排水沟+挡土墙+覆土+土壤改良+复绿等措施综合治理,主要措施为:建设沉砂池4座,土地平整195742㎡,挖石方833972m³,修建挡土墙962.6m,截排水沟3979.5m,运输覆土8468m³,设置警示牌10块,栽植乔木、灌木、爬山虎共9674株,播散草籽1.6936hm²,设置GPS监测墩8个。
五、项目建设工期:24个月。
六、项目估算总投资1079.77万元,其中:工程费912.81万元、设计费24.73万元、勘察费13.69万元、监理费20.26万元,预备费31.4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76.82万元。项目建设所需资金来源为石场削坡后产生的碎石经公开拍卖后的收益(约2084.93万元)。
七、单位据此开展工作,迅速组织实施,切实加强项目 和资金管理,落实好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 合同管理制,项目必须依法依规完善项目用地、环评、安评、能评、风评等相关手续后方可动工建设,并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八、请项目单位通过广东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如实填报项目的开工、年度、竣工报告等相关信息。
九、项目初步设计需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审查,初步设计审查通过后,项目单位须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编制项目投资概算,并报发展改革部门审核。
十、项目的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及招标方式须按审批部门招标核准意见执行(见附件)。
附:广东省工程招标核准意见表
翁源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10月2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县财政局,县住建管理局,县审计局,县公共资产管理中心,县统计局,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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