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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2019年度工作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1-20 10:26:20 字号:[ ]

翁源县公安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现公布翁源县公安局2019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工作概况,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回应解读情况,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情况,信息公开收费及减免情况,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事项与附表八部分组成,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本报告公布在“翁源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栏。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地址:翁源县龙仙镇西区德政路333号;邮编:512600;电话(传真):0751-2875259;电子邮箱:sgwyga@163.com)。

       一、总体情况

      (一)着力规范信息公开体系建设。我局始终把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列入正常的议事日程,注重加强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成立了以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庆生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由公安局班子成员以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信息公开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促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落实。一是利用翁源县政府公众信息网公开。我局把翁源县政府信息网作为局信息公开的重要平台,公布工作职能、机构领导、办事指南、政策文件及工作动态等,使公众随时都可以查阅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各项内容。二是利用政务信息公开栏公开。我局办公楼和各派出所、各窗口单位均设立了内容齐全的政务公开栏,使群众可在公开栏中查看我局行政审批事项的名称、收费标准等内容。三是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公开。我局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及时公开有关的通告、工作动态等,使广大群众及时了解我局工作情况。四是通过“翁源公安”公众微信平台公开。积极发挥“翁源公安”公众微信平台作用,及时、准确、有效发布警务信息,拓宽了便民服务渠道,密切了警民关系。五是加大执法公开。我局积极推行“阳光警务”,以公开常态、依法实施、便利群众为原则,确保了执法透明、规范、公开。六是通过各项工作活动宣传。我局通过参加县扫黑除恶成果展暨平安翁源创建宣传咨询活动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打击宣传;开展第八个“全国交通安全日”、“122”等一系列交通安全宣传活动;开展“2019-2020翁源县公安机关迎新年半程马拉松比赛”、“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法治集中宣传”、“626国际禁毒日宣传”等一系列禁毒宣传活动;开展“12.4国家宪法宣传日”、“法制进校园”、“交通安全进校园”等巡讲活动;制作投放了翁源公安抖音法制宣传系列短视频,大力推进全民禁毒工程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二)加强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完善健全了《翁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办法》、《翁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办法》、《翁源县公安局信息公开指南》、《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协调制度》、《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翁源县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等规章制度,做到办事有制度,操作有规程,检查有标准,使我局信息公开工作走上规范化的轨道。

      (三)积极回应解读,落实公开。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分工方案精神,全面落实“五公开”工作机制,主要通过县政府公众网站、有线广播电视、三爱网、报纸、微信平台等方式主动公开本局的信息。

      2019年,我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848条。其中:在县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和韶关市电子政务综合应用平台重点领域信息公开专栏,主动公开信息60条;在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38条;在“翁源公安”公众微信平台发布警务信息429条;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321条。

      2019年,我局积极回应解读公众关注热点、舆情等情况

      一是积极发挥“翁源公安”公众微信平台作用,及时、准确、有效回应公众关注热点等12次,内容涉及交通执法、电信网络诈骗等。二是举办新闻发布会3次。其中:主动举办新闻发布会2次,内容涉及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办新闻发布会1次,内容涉及扫黑除恶专项工作。三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方式,政策解读稿件10篇,内容涉及信访、交通安全、禁毒、烟花爆竹安全管理等工作,拓宽了便民服务渠道,密切了警民关系。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2

2

2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19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新的进展,但同时也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今后我局将继续健全机制,强化措施,努力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进一步增进与社会公众的沟通,畅通信息公开渠道。要以便民利民为根本宗旨,尽量满足群众的需要,注意收集和了解社情民意,及时掌握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信息给予高度重视和认真对待,使信息公开工作更充分、更有效地发挥好促进依法行政、服务社会公众的作用。二是对信息公开内容要进行深化,加强宣传力度,做到高效、廉洁、便民、利民。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翁源县公安局        

2020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