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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公安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1-30 15:39:15 字号:[ ]

  根据工作需要,翁源县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27名,欢迎广大有志青年踊跃报考应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名额

  本次招聘辅警27名(均为男性)。

  二、招聘对象

  有志于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同时具有良好的体能技能,能适应公安机关勤务运作和半军事化集中管理,有高度责任心和勇于担当精神的优秀人才。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二)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应聘年龄要求、学历和其他资格条件等要求;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纪律观念较强,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自愿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精神,服从组织分配;

  (五)年龄要求:年龄在18周岁至35周岁(即于1986年11月30日至2003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六)学历要求: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

  (七)身体健康,五官、体型端正,无残疾,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身体无纹身,无明显生理缺陷及特征,单侧裸眼视力4.8以上或单侧矫正视力5.0以上,男性身高在168cm以上(含),体重指数(单位:kg/㎡)在17.3至27.3之间。

  (八)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中共党员、退伍军人。

  (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招聘为辅警:

  1.本人或家庭成员、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2.本人家庭成员或主要社会关系人正在服刑或正在接受调查的;

  3.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4.编造、散布有损国家声誉、反对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信息的;

  5.因吸食、注射毒品,卖淫、嫖娼,赌博或为赌博提供条件受到处罚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

  8.被开除公职、开除军籍或者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9.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劳动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10.本市在职辅警或辞职不满6个月的;

  11.有较为严重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12.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流程

  ()报名时间

  2021年11月30日(星期二)至12月10日(星期五)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翁源县公安局政工办公室(翁源县公安局大楼五楼503室),地址:翁源县城西区德政路333号。

  (三)报名所需资料

  1.《翁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详见附件1)1份、《翁源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考察表》(详见附件2)1份;

  2.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同时携带退伍军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原件审验后退回,收复印件);

  3.计划生育证明;

  4.近期大一寸彩色正面免冠相片2张。

  (四)资格审查

  工作人员现场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对身高、视力、五官等进行初检。

  (五)考试考核

  分为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三项考核,由翁源县公安局组织实施。

  1.笔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上午9:00时,地点:翁源县公安局大楼二楼会议室。

  2.体能测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下午,男子1000米跑步,地点初定翁源县翁源中学运动场,如有特殊情况则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初定在2021年12月16日(星期四)上午9:00,翁源县公安局大楼二楼会议室。

按成绩进行排名,且体能测试必须达标。最终根据成绩排名由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

  (六)体检

  体检初定于2021年12月17日(星期五)进行,由翁源县公安局指定翁源县第二门诊(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二路86号即龙仙一小斜对面)开展,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执行。参加体检人员体检费自理。如有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政审

  参照录用人民警察政审考察工作的有关要求,对体检合格的报考人员,进行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及社会关系等方面的综合考察。政审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八)公示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予以录用。

  五、有关事项说明

  ()工作岗位:从事翁源县公安局警务辅助工作(不服从安排者取消录用)。

  ()工资待遇

  与翁源县公安局直接签订劳务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录用,单位购买五险一金和人身意外保险。聘用人员工资福利待遇参照翁源县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标准执行。

  ()工作要求

  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工作积极主动、责任心强,能适应加班和上夜班,自觉遵守有关规章制度。试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录用资格。合同期考核不合格者,终止劳动合同。

  (四)疫情防控期间注意事项

  1.考生须佩戴口罩进入考场;

  2.所有考生须在考试前出示粤康码。参加考试时,粤康码为非绿码的考生,应出示近7天内的核酸检测结论,否则不允许参加考试。如发现异常情况,则按疫情防控规定处置。同时,在考试当天,考务工作组安排专人在考点门口为考生测量体温并确认正常后才能让其进入考场。如遇考生现场有发热、干咳等情形的,按照疫情防控规定处置,并取消考试资格。

  (五)其他

  1.本次招聘开通考生微信群,考试当天现场公布二维码;

  2.其他未尽事宜由翁源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联系人:沈警官、邓警官

  联系电话:0751-6841468。

附件:附件1:警务辅助人员信息登记表.doc

    附件2:翁源县公安局招聘辅警考察表.doc



翁源县公安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