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在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会议公开

县委书记高忠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六届第61次常务会议

作者:本站编辑 来源:县政府办 发布时间:2024-08-08 16:03:24 字号:[ ]

  7月29日,县委书记高忠主持召开县政府十六届第61次常务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研究讨论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的请示、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成立污水处理公司的请示、实施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事项的请示等。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要求:一是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始终绷紧防汛抗洪这根弦,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进一步强化监测预警、会商研判、预案制定和应急值守等工作机制,深入排查整治山塘、水库、河道、尾矿库等各类安全隐患,突出抓好中小河流洪水、山体滑坡、泥石流、城市内涝等灾害防范,做好旱涝急转应急准备和抢险救援准备,全力确保安全度汛。二是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要全面提升抗洪抢险救援能力,加强统筹部署和超前预置,加强应急保障能力建设,提高城市防洪排涝能力,补齐病险水库、中小河流堤防等防洪工程和农田排涝短板,用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强化基层应急基础和力量。三是各镇、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和汛期“零报告”制度,把责任、措施落实到防汛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调整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的请示》。会议明确,同意将全县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牵头部门由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调整为县农业农村局。会议要求,市生态环境局翁源分局、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沟通协调,有序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移交手续,及时处理好移交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工作稳定过渡衔接。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翁源半溪市级自然保护区管理规定》。会议要求,县林业局根据会议讨论意见修改完善《规定》后,按程序提交县司法局进行合法性审查,确保文件内容合法合规。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成立污水处理公司的请示》。会议明确,同意开发区成立污水处理公司(具体名称以实际为准),公司法人代表由翁源县官渡开源建设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人担任。

  会议讨论并原则同意《关于实施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运维服务事项的请示》。会议要求:一是开发区要加强与县财政局的沟通对接,根据会议提出的意见建议进一步优化运维服务成本,减少费用支出。二是开发区要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公开招标,同时要加强对运维人员的管理,确保融湾平台污水处理厂有效运行,水污染物达标排放。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