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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翁源经济开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5-10 09:48:06 字号:[ ]

各科室、中心:

鉴于人事变动,为积极组织推进开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的开展,保障必要的创建工作力量,决定调整翁源经济开发区文明城市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成员。调整后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何新平(县委常委,开发区管委会主任)

专职副组长:刘清香(开发区工委专职副书记)

副 组 长:李红学(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丁苏阳(县政府党组成员,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刘新如(开发区工委委员、管委会副主任)

赖荣海(开发区工委委员、投资企业服务中心主任)

廖永忠(开发区工委委员)

何耀红(开发区工委委员、办公室主任)

成    员:刘金雄(建设科科长)

冯如忠(招商科科长)

李红兵(财务科科长)

潘炳阳(资产管理中心主任)

曾连连(应急救援中心主任)

何娟娟(办公室副主任)

张晓锋(人社中心副主任)

戴佩君(办公室干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开发区文明城市创建日常工作,由刘清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何耀红同志兼任副主任,何娟娟同志为资料员,戴佩君同志为通讯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标做好活动开展、实地打造等工作;2.负责开发区创文巩卫工作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3.负责宣传开发区创城工作,积极向“创城”工作简报投稿;4.完成领导交办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