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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尾镇人民政府关于建立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11-09 16:38:33 字号:[ ]

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精神,牢固梳理“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安全发展理念,坚决防范我镇中小学生溺水事故发生,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推进,建立起齐抓共管、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群防群治的防溺水工作体系,江尾镇人民政府决定建立江尾镇中小学生防溺水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召集人:刘  淮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召集人:曾德仁  党委副书记

官俊华  党委宣传、统战委员

成    员:陈慧平  派出所所长

何德平  卫生院院长

黄伟国  综治办主任

冯  凯  应急办主任

邓菲玉  农业办主任

黄  镭  团委专职副书记

何英英  妇联专职副主席

高  原  党政办干事

各村(社区)支书

各中小学校校长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党政办,主要承担联席会议组织联络和协调等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官俊华同志兼任。联席会议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办公室报召集人确定。

二、主要职能和分工

联席会议每个季度召开一次,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专题会议,由召集人或召集人委托副召集人主持。联席会议主要职能是贯彻落实省、市、县、镇关于防溺水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研判全镇防范中小学生溺水工作形势,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和困难。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部门职责分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落实防护责任。

(一)综治办。将防溺水工作纳入平安江尾建设重要内容,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学生防溺水工作,督促相关部门做好溺水事故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二)党政办。负责开展广播、微信公众号、新闻等宣传媒体定时定期宣传预防溺水和溺水救护小知识,同时负责有关舆情管控工作。

(三)各中小学校。负责在校学生的安全警示教育工作。全覆盖、无遗漏地对学生进行防溺水安全知识宣传教育,确保学生防溺水“六不”(即不私自下水游泳;不擅自与他人结伴游泳;不在无家长或教师带领的情况下游泳;不到无安全设施、无救援人员的水域游泳;不到不熟悉的水域游泳;不熟悉水性的学生不擅自下水施救)。建立健全防溺水“21530”提醒警示和学生互助提醒制度,并通过主题班会、宣传栏、家长会、校讯通、学生家长微信群、上门家访等方式,教育引导学生及学生家长时刻保持清醒头脑,珍爱生命,远离危险水域,充分认识下水游泳、戏水、捕鱼的安全风险,提高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四)派出所。负责学生溺水警情处置和善后维稳工作。接到学生溺水警情后,及时向镇政府通报,协调救援、医疗机构及时赶赴现场施救,并做好损毁防溺水设施和救护工具案件的查处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或单位、学校做好维稳工作。

(五)应急办。负责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江河、水库、水渠、水坑,汛期易积水洼地)全面设置防溺水警示牌,危险区域设置隔离带、防护栏等安全设施,配好救生杆、绳、圈或竹竿、木板等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将防溺水事项纳入河(湖)长工作职责范畴,指导督促河长(湖长)组织村(组)干部、驻村辅警、志愿者等力量对重点水域、重点时段(周末、放假日、放学后)进行巡查,及时劝导少年儿童远离危险水域。加强对全镇重点及危险水域的安全监管,及时发现隐患问题并整改到位,配合做好溺水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六)农业办。对涉水工程项目加强监管,防止出现坑塘引发的溺水事故。负责督促鱼塘、山塘承包者或权属人在鱼塘、山塘边合适位置设置“水深危险,严禁下水游泳”等警示标志,并结合实际设置防护栏和警示带,建立日常巡查制度,对在鱼塘、山塘周边玩耍的少年儿童及时提醒、劝离。

(七)卫生院。加强应急救护知识技能培训,提升紧急医疗救治能力,确保在接到应急信息后,能立即派出医护人员赶赴现场救援。

(八)团委。协助有关部门组织志愿者提供志愿服务。

(九)妇联。关注重点群体,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家庭教育工作。

(十)各村(社区)。1.要不定期召开各村小组长的会议,指导督促各村小组认真履行防护责任。根据属地管理原则统筹协调辖区范围内重点水域设置防溺水安全设施和救护工具,利用LED屏、横幅、广播等在重点时段宣传防溺水知识,并进行警示提醒。在每年预防溺水的特别防护期间(即每年4月至10月),组织村(组)干部以留守儿童、离异家庭子女、单亲家庭子女、外来务工人员子女等学生群体为重点,会同学校老师入村入户,面对面开展防溺水教育宣传,督促鱼塘、山塘水库承包人或权属人落实防护责任,配合水务等部门做好危险水域的日常巡查工作,在重点水域显著位置设立醒目警示牌。2.各村(社区)成立防溺水巡逻队。各村(社区)在每年进入防汛期启动防溺水巡逻机制,每天两次以上对本村关键部位进行巡逻,如发现附近有青少年逗留或玩水,要第一时间予以劝阻(拍照),将相关情况及时发给相关学校和家长,对家长和儿童予以提醒教育。

三、工作要求

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涉及面广、关联度大。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相关机制和制度,为落实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各项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1.落实领导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加强领导,落实领导责任。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和部门职责,认真制定预防中小学生溺水工作方案,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实,切实负起统筹、协调、动员、组织、管理等责任,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工作落实落地。

2.强化督导检查。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定期分析、研判防溺水工作形势,制定防溺水对策措施并督促落实。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加强对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的督导检查,帮助解决管理中心的问题。要落实各村(社区)挂钩镇领导联系制度,靠前指挥,解决实际问题。

3.严格考核问责。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强化日常监管。镇党委、政府将预防青少年学生溺水工作列入镇村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确保责任和措施落实到位。凡因工作没到位、责任未落实、措施不得力等引发安全责任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