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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仙镇“四度”促“林长制”落到实处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8-16 16:47:29 字号:[ ]

   自林长制工作开展以来,龙仙镇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贯彻落实好治山理水、绿色发展的文章。

   一、构建网格有“深度”。龙仙镇全面构建完成林长制镇、村、组三级林长责任体系,通过健全完善三级林长的纵深网格化管理组织体系,形成抓林长、林长抓的良好机制,有力地推进了林长制的顺利实施。

   二、落实措施有“强度”。根据《翁源县全面推进林长制实施意见》要求,龙仙镇分别制定了《龙仙镇关于全面推行林长制的实施方案》和《龙仙镇林长制工作考核制度》等六项考核制度。各村也相应制定了林长制工作相关制度,划分网格,实行“一林一长”,分工负责、统一协调,全面实施常态化管理。同时,发挥村民自治作用,把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列入村规民约的重要内容,以村规民约严格落实保林护绿行为,形成良好的乡风文明,长效坚持。

   三、宣传发动有“广度”。镇、村分别召开会议部署林长制工作,传达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全镇共制作1块镇级林长制公示牌和34块村级林长制公示牌,接受群众监督和举报;利用宣传车、“村村响”大喇叭、悬挂横幅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提高广大群众参与支持林长制工作的积极性;各村每月定期召开林长制联席会议,同时,组织村级“一长两员”进行业务培训,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的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四、落实三防有“力度”。主要是加大森林火灾防范、加强森林病虫害防治、加大涉林案件打击力度。龙仙镇认真履行森林防灭火职责,严控野外用火,大力加强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和半专业扑火队伍建设;认真开展林业有害生物普查工作,全镇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各项指标均控制在规定范围内;大力开展打击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对辖区内盗伐滥伐林木、非法征占用等涉林行政案件做到有案必立,立案必查,对达到刑事立案标准的及时移交森林公安机关立案查处,有力地维护了林区安全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