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分局连破3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07 10:28:55 字号:[大中小 ]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阻断可能的传播源和传播途径,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从2020年1月19日起开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
工作专班分为野生动物清查组、坝仔检查站值班组、案件调查组和信息报送组。野生动物清查组负责深入全县范围各大市场、酒店、野生动物栖息地进行常态化巡逻检查,建立工作台帐,要求我县每位饭店酒楼经营者签订不经营利用野生动物的“承诺书”,发出宣传单200余张,收到了良好的宣传警示效果;坝仔检查站值班组负责联合公安、卫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行24小时轮班制度,充分利用省际卡口切断野生动物非法流通渠道,与地方治安检查站形成长效的联动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运输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保护野生动物安全;案件调查组负责牵头对全县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跨区域犯罪线索收集摸排研判,受理群众线索举报,直接受理和侦查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案件;信息报送组负责各类信息收集、汇总、上传、下达工作。
连日来,翁源分局充分发挥不畏艰苦、勇于冲锋的持续作战精神,连破3宗非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案。
1月29日下午3时许,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翁南派出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官渡镇行政中心区乡下农庄内存放有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白鹇两只(活体),民警立即将农庄老板带回公安机关进行调查,并扣押两只白鹇。经调查两只白鹇是犯罪嫌疑人刘某相向他人非法收购的,目前刘某相已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1月30日上午,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翁源县龙仙镇朝阳路瑶族地窖酒查获泡有疑似猫头鹰和蛇的酒各一瓶,民警将店主邓某凤口头传唤至翁源县公安局办案中心接受讯问,经鉴定两种野生动物分别是猫头鹰和眼镜王蛇,目前犯罪嫌疑人邓某凤已被公安机关取保候审。
2月3日下午3时许,翁源县公安局森林分局接到报警称在翁源县龙仙镇龙仙东高速路口检查到有野生动物,民警立即赶到现场,经调查,是河源市连平县陂头镇三水村村民廖某月抓到黄猄后打电话给亲友到廖某月家分黄猄肉。
目前,以上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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