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贯彻落实《翁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 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27 10:15:03 字号:[大中小 ]
翁源经济开发区,粤台农业合作试验区翁源核心区,青云山省级自然保护区,各镇,县直有关单位:
《翁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并印发,为全面落实林长制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镇要按照时间节点,抓紧成立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切实可行的林长制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有关林长制工作的各项制度。
二、各镇要召开林长制工作动员部署会,全面部署林长制工作,林长制工作机构职责及有关工作制度要上墙(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
三、各镇、村要设立林长制办公室,镇、村林长办负责林长制日常工作,镇、村林长制机构和林长职责、林长办岗位职责,镇、村林长制会议制度、督查制度、信息报送制度、考核制度要在林长办公室上墙(2020年1月15日前完成)。
四、各镇、村要在镇、村显著交界处及重要林区设置林长制公示牌,将林长职责、责任区域、林长名字、电话等信息进行公示(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
五、要加强林长制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氛围。各镇政府、村(居)委会所在地要制作一块宣传栏作为宣传林长制工作的重要窗口。同时还要采取挂横幅、标语、印制宣传册或卡片、微信、微博等多种宣传方式宣传林长制工作(2020年3月30日前完成)。
六、各镇在2020年1月15日之前将制定的林长制实施方案和镇级林长情况表报县林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七、县林长助理单位要指定一名领导班子成员和一名联络员负责林长制的有关工作,在2020年1月5日前报送县林长办。县林长助理单位要加强对联系镇的林长制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八、县林长制各成员单位、各镇要加强林长制工作的信息报送,在森林资源保护和发展中有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向县林长办报送。
附件:1、翁源县镇级林长制情况表。
2、翁源县林长助理单位林长制工作人员情况表。
翁源县林长制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1月2日
(县林长办邮箱:wyxlzb2019@163.com)
关于落实《翁源县全面推行林长制实施意见》有关工作的通知附件:(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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