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林业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12-23 11:42:15 字号:[大中小 ]
2021年,我局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市、县依法行政重大决策部署,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各项工作,广泛深入宣传宪法和林业重点法律法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切实强化林业法制建设,进一步推进政府职能转变,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为我县主动融入珠三角、服务大湾区,在高水平生态保护中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为建设法治林业营造良好法治氛围。现将我局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落实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学习,落实责任。
我局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组织开展了多次宪法、法律的学习。专门研究部署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由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办公室,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日常工作;印发了《翁源县林业局2021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目标、明确责任,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小组成员配合抓的齐抓共管格局,为我局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全面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2021年,根据机构改革职能划转情况,及时动态调整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实行目录化、编码化、动态化管理,并向社会公布。积极配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优化“建设工程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等行政许可事项审核流程,推动实现并联审批。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对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
2、继续加强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按照省、市、县部署,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行政权力事项县级通用目录,深化实现同一事项名称、编码、依据、类型等基本要素在国家、省、市、县级统一。以政务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十统一”工作为基础,深化编制纳入县级政务服务事项通用目录、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实施清单,完善事项受理条件、申请材料、中介服务、办理流程等信息要素在纵向不同层级、横向不同区域间保持统一。现已完成158项事项录入工作。
3、继续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按照《广东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18-2020年)》的要求,配合加快局政务信息系统接管及迁移上云,推动局统一办公平台接入县协同办公平台,实现数据共享,优化服务流程,提升政务服务水平。加快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落实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要求。
4、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一是统筹推进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工作。按照县政府统一部署,明确责任,规定工作时限,加强监督指导,落实考核责任,确保改革措施落地见效。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有序推开企业“多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全面推行“马上办”服务模式改革。三是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按照“随机抽取,随机选派”、“谁检查、谁反馈、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开展监管。四是全面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模式改革。推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窗口统一出件”的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模式,推动更多业务进驻大厅办理。五是抓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文件要求,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深入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扎实推进证明事项清理工作,确保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证明事项一律取消,进一步减证便民、优化服务,不断优化干事创业氛围,营造良好营商环境。
5、依法出庭应诉,支持法院审理案件,自觉履行诉讼义务。2021年,我局共有12宗行政诉讼案件,分别是:(1)连平县陂头镇金中村普安村小组诉翁源县林业局林业行政登记纠纷案((2021)粤0203行初126号);(2)廖丕龙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纠纷案((2021)粤0203行初7号);(3)龙仙镇中坝村赵仕扬诉林业局林业行政许可纠纷案(2021)粤0203行初226号;(4)翁源县新江镇太坪村委会毛张村小组诉林业局林业行政赔偿案(2021)粤0203行赔初102号;(5)新江镇连心村锦衣村小组诉林业局林业行政登记案(2021)粤0203行初308号;(6)朱福水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违法案(2021)粤0203行初6号;(7)陈勇南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09号;(8)华会初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10号;(9)蓝晓明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07号;(10)杨桂树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08号;(11)钟四优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17号;(12)朱俊斌诉林业局林业其他行政行为案(2021)粤0203行初411号。其中4件法院裁定同意原告撤回起诉,1件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其他7件仍在一审法院审理中。开庭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中,按照规定需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我局主要负责人均能出庭应诉。
6、落实法律顾问制度。为加强我局法治机构和队伍建设,规范和监督本单位行政执法活动,我局聘请广东达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我局的法律顾问,为单位依法行政提供法律参谋。双方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责,法律顾问主要职责包括:一是为县林业局在业务中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服务;二是协助本单位起草、审查、修改涉及法律法规的相关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法律性文件;三是为本单位行政执法争议事项的协调提供法律意见;四是协助本单位进行行政复议工作;五是协助本单位对干部职工和执法人员进行法律培训;六是为本单位的其他法律事务提供咨询意见。
(三)全面深化改革的法制环境不断完善。
1、继续认真宣传、贯彻《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我局继续积极宣传贯彻好2019年正式实施的韶关市地方性法规《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使《条例》深入人心,目前,我县野外用火情况得到有效改善,森林火灾得到有效控制。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坚持把规范性文件管理作为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严格落实《翁源县行政机关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听取公众意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有效期等制度,实行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的“三统一”制度,积极推行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制度,严格管理规范性文件。
(四)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建设扎实有序。
近年来,我局每年都制定了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照规定向社会公布。我局按照《翁源县重大行政决策听证制度》和有关重大行政决策专家论证办法的要求,健全行政决策机制,遵循科学、民主和合法的原则,遵循公众参与、专家咨询、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决定相结合的行政决策机制。我局没有发生因决策失误引发重大群体性事件或者集体上访事件的情形,没有发生因违法或者不当决策被上级机关责令纠正或者撤销的情形,也没有发生因依据违法决策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被人民法院判决撤销、变更或者确认违法的情形。
(五)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稳步推进。
一是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广东省林业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积极参与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和行政执法监督网络平台建设,在广东省执法信息公示平台公示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抽检等行政执法信息,制定执法全过程记录清单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并向社会公布,促进行政执法标准化、信息化、规范化。二是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杜绝有案不移、有案难移、以罚代刑。三是全面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综合法律知识统一网上考试工作。四是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县林业行政机关依职权实施行政执法,其他直属单位依委托实施行政执法。我县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全部统一使用广东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证。执法人员坚持执行持证上岗、亮证执法制度,依法行使行政执法权,没有发生合同工、临时工等无执法资格人员上岗执法的现象。五是按照权责清单开展行政执法。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六是建立健全执法监督制度。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林业局《林业行政执法监督办法》以及省林业局《广东省林业行政案件核审办法》、《广东省林业厅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等。近年来,我局先后建立了《县林业局法律顾问制度》、《林业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林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翁源县林业局信息公开有关制度》、《翁源县林业局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的水平。七是严把行政案件核审关。林业行政处罚案件,严格按照立案、调查、决定、送达与执行的程序办理,办案单位领导、法制部门、分管局领导三重审核,对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提交集体讨论决定,对不规范的案卷,退回办案单位进行整改。八是组织开展案卷评查。九是加强行政许可监督。十是建立健全县林业局市场体系建设中公平审查制度。十一是执行《县林业局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施方案》。十二是做好案件统计分析工作。2021年全年翁源县发生林业行政案件102起(统计时间为:2020年10月1日至2021年9月30日),查结102起,结案率100%。其中:滥伐林木案件4起,违法使用林地案件97起,非法收购、加工、运输木材案件1起。行政处罚102人次。
(六)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1、建立机构,制定工作计划。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每年听取政务公开工作汇报并研究部署推进工作,明确分管负责人,列入工作分工并对外公布。办公室切实履行政务公开主管股室职责,制定相关制度和具体工作措施推进局政务公开工作,配齐配强工作人员。
2、加强制度建设,保障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正常开展。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的办理工作。没有因依申请公开引起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广开信息公开渠道,将政府门户网站作为向公众提供信息的主渠道,把局档案室作为信息公开的次要渠道,把公开栏、宣传手册等形式相结合,形成多层次、多角度的信息公开辅助体系。积极开展政策解读、回应社会关切。按照“引导预期、同步解读、跟踪评估”的要求,将政策解读工作贯穿政策起草、发布、实施的全过程。
3、围绕重点领域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力度,按规定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做好财政预决算、公共资源交易、公益事业建设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工作,持续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深化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效果,以公开促规范、促服务。
4、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强化政府网站建设管理。加强对局门户网站常态化监管,提升信息发布、在线服务、互动交流水平。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发布审核机制,确保网站信息内容安全。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强化内部监督。对局机关各股室和直属单位依法行使职权、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内部整改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2、自觉接受“互联网+”行政执法监管。自觉接受行政审批事项网上在线监管,配合对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应用、网上办结能力、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审批收费、审批咨询、投诉举报、执法检查、优化举措等情况,实施在线监管和政务服务效能综合评价。
3、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和舆论监督。健全行政执法投诉举报等制度,畅通投诉举报监督渠道,及时答复和处理群众在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提出的问题和举报线索。
4、自觉接受人大和政协的监督。及时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和提案。2021年,我局协办的人大代表议案有1项,协办的政协来信3件。我局在详细研究建议和提案内容的基础上,办理人员先后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进行了沟通交流,进一步听取了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分别深入调查研究,征求和听取其他有关单位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做好答复工作。我局严格按照时间要求将会办意见报主办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了所有建议、提案的答复,以上所有建议、提案短答复均被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采纳,代表、委员评价满意率为100%。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认真做好信访维稳工作。一是加强信访工作组织领导和责任落实。局党组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信访工作要点,局主要领导担任信访工作的第一职责人,各业务股室负责人担任小组成员,并明确指定信访工作联系人。二是开展信访矛盾化解攻坚工作。一方面认真梳理信访矛盾,落实信访矛盾化解任务,今年,我局受理的信访案件及通过12345政府服务热线受理的案件共有27件。我局高度重视每一宗信访案件,制定了工作方案,由局长亲自抓,明确各有关部门在规定时限内落实化解,集中力量攻坚克难。另一方面,我局按照《翁源县林业局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定实施办法》和《翁源县林业局信访维稳工作应急预案》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加强了处理信访维稳工作应急的综合能力,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反应速度和协调水平,确保迅速有效地处理各类突发性信访事件。三是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情况。对所有信访件,转有关股室处理并指定专门局班子成员跟踪督办,采取一案一策的方式进行化解。做到件件有回复,并按时按程序办结。四是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我局在林业局信息网站公示指引公众可按《林业系统信访投诉请求分类处理清单》列举的我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问题的法定途径进行信访活动,为依法行政提供了依据,该清单对我局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工作落实起到了推动作用。
(九)切实为林业依法行政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1、切实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律法规学习。一是把《宪法》、党史学习教育主题教育等内容作为党组中心组和机关公务员、执法人员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教育的重点,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法制业务培训。我县先后组织了多期林业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班,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市组织的依法行政工作培训,通过加强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林业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水平。
2、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一是制定并印发《翁源县林业局2021年普法工作要点》,加强干部职工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执法人员的法制教育,突出学习宣传宪法,大力宣传林业法规。二是执行《翁源县林业局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林业行政执法部门普法职责任务,深入开展全民普法工作,努力形成局党组统一领导,各部门分工负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普法工作格局,为法治林业、阳光林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要求各股室、局直属各单位积极宣传《宪法》、《森林法》、《森林法实施条例》、《韶关市野外用火管理条例》,以及与各部门法定职责直接相关的法律法规。三是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参加普法学习和考试。四是组织林业系统干部职工通过“韶司在线”微信公众号参加宪法专题学法考试、组织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参加宪法专题学法考试,及时将成绩报送县普法办。
二、存在的问题
(一)“放管服”改革工作力度有待加强。
随着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和保障水平的显著提高,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要求越来越高。我局“放管服”改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监管力量薄弱,缺乏专业执法人员,监管不到位;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流程优化程度不够。
(二)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尚待深入。
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公众参与程度不高,有时流于形式。相关股室在组织、引导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单一、宣传程度不够、急于推进决策,对公众意见尊重吸纳程度较差,公众参与的动力减弱,导致部分公众对政府作出的部分决策存在不理解、不支持。
(三)执法人员程序意识还不够深刻。
程序公正是实体公正的保障,是彰显文明执法、依法行政的重要途径,也是任何行政执法行为必须遵循的基本要求。在实际工作中,不少执法人员还没有深刻的程序意识,往往忽略了程序公正,而片面追究实体正确,但往往因为程序上的瑕疵,导致作出了错误的行政行为,以及涉法信访问题。
三、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
2022年,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和县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为主线,以加快法治政府建设为主要目标,努力推动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加强法治队伍建设。
切实加强我局法制机构建设,充分发挥法制机构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综合协调、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的作用。强化培训,不断提高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素养和业务素质,进一步不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工作水平。
(二)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加大简政放权力度,重点针对制约企业生产经营、投资创业创新等事项,加大审批制度改革力度,更好地向市场和社会放权。紧紧围绕服务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这条主线,以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能科学、结构优化、廉洁高效、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重点,狠抓落实,大力推进行政体制改革,创新机构编制管理,为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开创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全面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明确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和内容。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完善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等制度,做好对热点敏感问题的舆论引导,及时回应人民群众关切。创新政务公开方式,加强互联网政务信息数据服务平台和便民服务平台建设,提高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推行“互联网+”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办理。
(四)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切实做好行政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及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工作,提升执法效能。着重加强在林业生态文明建设领域的执法,进一步加强对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指导力度,通过事前培训,事中个案指导,事后案卷评查的方式,多渠道对行政执法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健全依法化解纠纷机制。
构建对维护群众利益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体系,建立健全社会矛盾预警机制、利益表达机制、协商沟通机制、救济救助机制。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进一步明确行政调解范围,完善行政调解机制,规范行政调解程序。健全行政裁决制度,强化行政机关解决同行政管理活动密切相关的民事纠纷功能。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解决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努力把行政争议和矛盾纠纷化解在行政复议、行政应诉阶段,做到“定纷止争”、“案结事了”,有力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六)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
严格按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要求,厘清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明确决策权限,细化决策流程,把调查研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必经程序,增强公共政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实行依法决策、科学决策、民主决策。
翁源县林业局
2021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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