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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林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细则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05-11 09:38:24 字号:[ ]

为进一步加强我局公务员队伍管理,提高公务员履职能力,科学评价工作实绩,保证平时考核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广东省公务员平时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粤组通〔2021〕20 号),结合我局实际情况,现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一、考核对象

根据《翁源县林业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翁办发〔2019〕25号),林业局非领导成员公务员。

二、考核内容

平时考核以公务员的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公务员履行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的情况,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阶段任务和重点工作情况,以及各股室根据工作性质涉及的中心工作。

考核内容可根据各股室职能职责进行相应调整。

三、实施方法

(一)考核周期。考核周期为每个季度,考核时间为每下一季度初考核上一季度的等次,其中第四季度平时考核可以结合年度考核一并开展包括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

(二)考核方式。成立翁源县林业局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平时考核工作。

(三)考核程序。每一季度被考核人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纪实表》中个人基本情况、小结、任务督办和奖惩情况部分,由分管领导根据被考核人德、能、勤、绩、廉等考核指标进行初评并审核,最后由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定评议,评议结果由我局人事股存档备案。

(四)考核公示。每季度评出考核结果并统计后,将考核结果在我局公示栏内公布,接受监督。待本年度平时考核结束,由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填报《公务员平时考核人员名册表 》、《公务员平时考核结果备案表 》并上报县委组织部。各股室分管领导及时向公务员本人反馈考核结果,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要求,听取本人意见。

四、考核比例

公务员平时考核的结果好、较好、一般、较差4个等次中,评为好等次公务员人数占本局参加平时考核的公务员总人数的40%以内。

五、考核结果运用

强化平时考核结果运用,根据考核结果有针对性地加强激励约束、培养教育,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将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平时考核作为公务员年度考核的基础和重要依据。

1.在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处理复杂问题、应对重大考验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好等次。

2.对平时考核结果为好等次的公务员,以会议通报、书面通报等方式予以表扬,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物质奖励。

3.对平时考核一贯表现好等次的公务员,在推荐职务职级晋升、教育培训、评先奖优等方面优先考虑。

4.平时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结果挂钩。年度考核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应当从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好等次较多且无一般、较差等次的公务员中产生。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好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在规定比例内优先确定为优秀等次。

5.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不服从单位安排,或者推诿扯皮、敷衍塞责造成不良后果的,当期平时考核结果直接确定为较差等次。

6.当年平时考核结果一般、较差等次累计次数超过一半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或者不称职等次。

7.当年平时考核结果均为较差等次的,年度考核可以直接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8.对平时考核结果为一般、较差等次的,及时进行谈话提醒和批评教育,对连续有2个及以上“较差”等次的,局主要领导进行诫勉。

9.公务员应当按照规定参加平时考核。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的,或者在考核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视情况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检查;经教育后拒不改正的,当年年度考核确定为“不称职”等次。

10.派出参加学习培训、抽调参加专项工作的公务员,其平时考核由我局根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时间超过本季度一半的,由接收单位进行平时考核。新录用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病、事假累计时间超过本季度一半时间的,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只参加平时考核,不确定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