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02-19 16:14:26 字号:[大中小 ]
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评价公告
按照《广东省行政许可监督管理条例》规定和有关要求,现公告本单位 2019 年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欢迎您客观、真实地对是否存在以下问题进行反映:
一、没有依照法定权限、程序、条件进行审批的;
二、实施了《韶关市市级行政许可事项目录(2019 年版)》(韶政数通〔2019〕32 号)之外的行政许可事项的;
三、没有公开公示审批主体、依据、条件、申请材料、收费标准、申请示范文本、咨询投诉方式或公开公示不明确的;
四、受理程序不规范,要求多次补正申请材料的;
五、擅自增减行政审批环节、条件的;
六、不能按期限办理行政审批,不能及时、客观地调查处理投诉举报的;
七、工作人员索取或收受礼物、好处的;
八、实施行政审批过程中要求申请人购买指定商品或者接受指定人员、组织提供的服务的,或者要求申请人参加不必要的付费培训、会议等的;
九、依法需要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的事项,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人员、组织的;
十、没有必要设立行政审批,可以取消、采取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式、调整由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自律管理、通过技术标准或管理规范能有效管理的。
如您认为在行政审批实施过程中还存在其他问题,欢迎一并提出意见建议,我们将对您反映的情况和您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感谢对我县行政审批评价工作的大力支持!
举报电话:12345
来信地址:翁源县龙仙镇建设一路行政服务中心 3 楼
收件单位:翁源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512600
电子邮箱:wyxinxi@163.com
附件:1.翁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2.翁源县农业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有关情况表
翁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0 年2月17日
本公告期限不少于 15 个工作日
附件1:
翁源县农业农村局2019年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
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按照《关于报送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单位 2019 年度行政许可实施和监督管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现有事项及办理情况。本单位现有行政许可事项24项(子项47项),名称分别是:1.采集、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农业类)审批;2.采集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渔业类)审批;3.蚕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4.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核发;5.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核发;6.动物诊疗许可证核发;7.进口兽药通关单开具;农药经营许可审批;8.农业植物及其产品产地检疫合格证签发;9.农业植物及其产品调运植物检疫证书签发;10.农作物种子广告审核;11.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2.生鲜乳收购许可;13.生鲜乳准运证明核发;14.食用菌菌种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15.使用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标准的农作物种子审批;16.兽药经营许可;17.水产苗种生产、进出口审核、审批;18.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19.水生野生保护动物利用审批;20.水域滩涂养殖证的审核;21.执业兽医师注册;22.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24.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利用的审核。
全部进驻广东政务服务网。
全年行政许可的申请有49983项,受理49983项,办结49983项。没有未受理、未按时办结事项数量
(二)依法实施情况。2019年度我局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权限、范围、程序和条件开展行政审批,行政审批行为规范,未发现越权审批,违法审批等情况,审批窗口服务实现零投诉。一是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和规范审批程序。对我局行政许可事项进行全面梳理,统一口径,简化流程,不断完善行政审批办事指南,制作审批流程图,印刷印发办事指南和工作手册,供申请人查阅。在网上公开办事指南和申请条件,方便群众了解情况和办事。二是创新审批方式。认真贯彻中办、国办《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提升企业和群众满意度,高度重视开展改进提升政务服务工作,方便群众“最多跑一次”。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营商环境,精减申报材料,提高预受理的可操作性。三是对行政许可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清理、修改、完善,明确审批标准、自由裁量权。在网上公开行政审批项目,明确审批标准等要求。四是提高审批窗口服务水平。在县公共服务中心设立农业局服务窗口,为群众提供优质服务。按照要求,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在县政务服务大厅服务窗口做到“三统一,一符合”,积极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五是及时受理、办结。全部业务做到及时受理、履行程序、按时办结。
(三)公开公示情况。依法实施公开公示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申请材料及办法、收费标准、申请书格式文本、咨询投诉方式等信息的方式、范围等情况。按照“双公示”和“信用信息公示”要求,按时按质进行公开公示,公开公示的信息明确,细致。
(四)监督管理情况。制定实施有关监管措施,加强内部廉政监控,确保廉洁从政、依法办事,全年没有出现违法违规审批的情况。加强许可事项的事后监督管理,按照农业部门的工作部署,制定打假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合市、县有关部门开展春、夏、冬季农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活动。接受举报投诉,及时发现、查处有关“农资”违法违规情况。申请人可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站全面了解所申办事项的要求,保证了行政许可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实施过程和结果,依法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和查询。
(五)实施效果情况。审批事项和流程得到进一步优化,办事效率明显提高,达到设立行政许可时预期效果。审批服务质量得到行政相对人的普遍认可,满意程度较高,全年没有接到行政相对人的投诉举报。
二、存在问题和困难
行政审批实行“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和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等政务服务模式,一些配套工作还跟不上,服务窗口业务人员对业务不是很熟悉,加之农业部门人员年龄严重老化,电脑操作有些困难,影响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施和审批时效。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及有关建议
今后要做好如下方面的工作:一是认真落实行政审批制度的各项政策。要采取有效措施,完善行政审批各项工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进一步明确行政审批事项责任。二是提高业务人员素质。业务人员要不断适应“一网式一门式”的工作需要,加强业务知识学习。三是提高服务质量。要落实企业和群众办事“只进一扇门”、“一网通办”、“一窗受理”和“最多跑一次”等政务服务工作制度,保证群众满意。四是强化审批事项的监督管理。要加强事后监督,及时反馈行政审批效果,及时处理问题,提高社会效果。
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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