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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局开展“双周讲坛”学习活动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3-02 15:59:03 字号:[ ]

  2021年02月26日,人社局于六楼会议室组织开展了“双周讲坛”活动,主题内容为学习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2019),由毛武昌同志主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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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上,毛武昌同志详细讲解了有关工伤的相关条例知识。可认定为工伤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等。视同工伤的情形: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四十八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故意犯罪、醉酒或者吸毒的、 自残或者自杀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如职工因工伤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职工因工致残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工伤职工生活自理障碍等级支付生活护理费等。

  通过本次学习活动,让我们了解了关于工伤的相关条例知识以及认定工伤或因公致残后相关的补贴及福利等知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