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人力资源、劳务派遣服务机构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2-04-08 09:03:29 字号:[大中小 ]
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派遣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现就做好人力资源服务、劳务派遣机构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建立完善疫情防控制度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各服务机构要牢牢扛起疫情防控主体责任,机构法人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职责,对本机构疫情防控工作全面负责。要牵头完善疫情防控制度,做好员工信息采集和常态化防控工作,落实口罩、手套、消毒剂、测温仪等防疫物资储备,切实保障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各服务机构要建立员工实名制信息档案,加强摸排员工来去动向,落实打卡公共场所识别码、查验粤康码、行程卡,并做好跟踪管理,发现异常的第一时间向属地社区居委会、村委会或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报告。
(三)加强人员健康监测。各服务机构要建立日常健康检查制度,每日对员工和来访人员严格执行进门测温、戴口罩、打卡公共场所识别码、查验粤康码、行程卡等防疫措施,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咽痛、味觉嗅觉失灵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的人员,立即报告并安排就医。
二、科学精准强化员工疫情防控管理
密切关注国家卫健委发布的全国中高风险地区等疫情动态信息,适情引导员工错时来韶、返韶。
(一)来韶要持有24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二)密切接触者、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参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管理。
(三)高风险地区来返(韶)人员:集中隔离14天,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四)中风险地区、高风险地区所在县区来返(韶)人员:居家隔离14天,第1、4、7、14天开展核酸检测。
(五)高风险地区所在地市或参照管理的地市来返(韶)人员:居家监测管理3天+11天自我健康监测,第1、3、14天开展核酸检测。
(六)中风险地区所在地市及参照管理地市来返(韶)人员:“四个一”(发放一份健康告知书,开展一次健康问询,查验一次健康码,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健康管理+14天自我健康监测,同时主动向社区报备。
三、抓好重点公共区域风险防控
(一)做好公共活动区域消杀工作。各服务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提前对公共区域进行全面消杀防疫,加强对办公区域、会议场所、卫生间、食堂、宿舍及其他活动场所和物品的清洁消毒,适当增加电梯按钮、门把手等高频部位消毒频次。尽量减少不必要的会议,确需召开的,应选择自然通风的场所,参加人员应时刻佩戴口罩,并间隔1米以上。会议结束后场地、家具、茶具用品等必须消毒。
(二)做好餐厅等区域防控管理。各服务机构要协助用工单位把好职工就餐关,食品等原料从正规渠道采购,保证来源可追溯。食堂要采取分餐、错时用餐等方式。公共卫生间要配备足够的洗手液,保证水龙头等供水设施正常工作。垃圾做到“日产日清”,清运过程中应采用密闭化运输。
四、加强招聘会安全防控管理
(一)严格执行现场招聘会报告制度。各服务机构举办现场招聘会必须事先征询当地疫情防控部门意见并取得同意后,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报告招聘会名称、内容、规模、时间、地点等事项以及应急预案。
(二)加强现场招聘会疫情防控工作。按照“谁举办谁负责”的原则,各服务机构要做好重大活动安全风险评估和管控工作,针对现场招聘活动和人力资源市场活动集中、人员密集的特点,制定多种预案,将疫情防控要求与安全责任分解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坚决杜绝疫情传播、踩踏等重大事故的发生。
(三)暂缓前往中高风险地区招工。各服务机构要暂缓前往中高风险疫情地区进行劳务对接或招工,特别是开展面对面招聘。要充分利用好网络渠道,将线下招聘转移至线上进行,大力开展网络招聘,推广在线远程面试。
五、坚决果断实施应急处置
各服务机构要做好应急预案,当出现疑似症状人员时,应当马上上报疫情防控部门,同时立即报告业务主管部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立即采取暂停生产、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应急处置措施。
翁源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2年4月8日
图片信息
最新信息
- 关于2025年春节期间翁源县城部分单位免费对...[01-26]
- 翁源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在禁放区内销售燃放烟花...[01-14]
-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01-27]
- 翁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2月份翁源县针对...[01-27]
- 翁源县消防救援大队2025年2月份县级“双随...[01-27]
- “双随机、一公开”2025年1月份监督专项检...[01-27]
- “双随机、一公开”2025年1月份监督抽查结...[01-27]
- 中共翁源县委 翁源县人民政府春节慰问信[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