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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3-12-25 15:14:58 字号:[ ]

关于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批复

翁人社许〔2023〕10 号


广东青云山药业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申请报告》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劳部发〔1994〕503号)和《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管理办法》(粤劳社发〔2009〕8号)的规定,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包括:(1)常务副总1人,(2)副总经理2人,(3)总监2人。共5人。

二、上述岗位的实施期限为一年,即从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1月1日止。

三、对于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职工,企业应在职工自愿的情况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章、第四章有关规定,在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充分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的工作、休息方式,确保职工的休息休假权利和企业生产、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按照《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计发加班工资。

此复。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