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2-07 16:23:37 字号:[大中小 ]
2024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县委“4211”工作目标,着力促发展、防风险、保稳定,奋力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助力法治翁源建设。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职责,扎实推进法治建设工作
(一)完善工作机制,落实法治建设责任。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法治建设工作摆在全局的重要位置。2024年,召开局党组会会议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1次,研究部署2024年法治建设有关工作3次,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3次,通过“双周讲坛”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等4次,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4次,通过干部职工大会学习法律法规8次。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凡涉及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与人民切身利益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按规定进行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确保行政决策程序科学、公正公开、责任明确。
(二)增强理论学习,强化法治队伍建设。一是严格落实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教育,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利用党组会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双周讲坛”等形式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开展宪法、民法典、党内法规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二是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每年度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试通过率和优秀率均达100%。三是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常态化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增强执法人员的法治素养。2024年,共开展9次执法培训,累计参加人数128人次。四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职律师担任法律顾问,为我局重大事项、重大决策、行政争议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及时帮助解决纠纷,推进我局各项工作部署合法合规。
(三)公正文明执法,推进行政行为法治化。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环节和步骤,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合法合规,做到公正文明执法,不断推进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法治化。2024年,我局执法股会同相关部门依法化解劳资纠纷,累计处理来信来访、网络问政等渠道欠薪类问题419宗,所有举报投诉均在规定时限内及时办结,结案率100%。
(四)坚持源头治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依法办理行政许可审批工作。采取书面审查和实地核查相结合的方式,对用人单位进行核验,依法按时办理审批手续,切实做好企业申请相应工作制的审批工作。二是依法开展和谐劳动关系创建活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面向企业动员并开展重点培育指导服务,推动各类企业持续开展新时代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并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根据工作实际,持续推进和谐劳动关系工业园区按照创建标准扩面提质。三是依法完善部门间信息共享常态化机制,加强与各镇、住管、交通运输、水务等相关职能部门的信息共享,及时全面掌握各渠道接收的劳资纠纷,定期分析研判工作形势和排查化解情况,及时介入处理。健全劳资纠纷风险预警防范机制,加大劳动关系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处置力度,密切关注舆情风险苗头,善于捕捉研判“弱信号”,加强部门联动,主动出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
(五)积极排查化解,扎实推进信访法治化。一是做好信访接访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认真做好群众来电来访工作,及时掌握“第一手资料”,引导群众依法表达诉求,加强释法说理和维权引导,主动回应群众诉求。二是做好信访法治化工作。大力推广信访法治化工作指南和“路线图”,注重用法治方式,按照法定程序开展信访工作,依法分类处理群众信访诉求,按规定及时办理各类信访事项。2024年,共接收各类信访件22件,均按规定全部办结。三是做好特别防护期信访维稳工作。积极开展信访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落实重要节点信息“零报告”机制,防止因处置不当激发劳资纠纷重大群体性事件,确保社会大局和谐稳定。
(六)夯实多元化解,完善基层服务体系。围绕“仲裁+司法+工会+行业主管”多元共治格局,进一步落实《翁源县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协商调解工作实施方案》,完善多元化解纠纷机制。一是深化法律援助衔接机制。在持续做好法援律师进驻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值班机制的基础上,主动向来访群众派发法律援助宣传指南,引导符合条件的劳动者申请法律援助,为困难劳动者提供优质法律援助服务。二是建立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调解组织,扩大基层调解组织覆盖面。2024年5月与县总工会共同设立翁源县新业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维护新型就业形态领域稳定和谐。三是建立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信息反馈机制,确保基层调解数据信息流转顺畅,便于信息融合、研判化解基层风险。2024年5月制定了《翁源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统计上报及信息反馈制度(试行)》,逐步完善基层服务体系。
(七)健全监督体系,提升风险防控水平。一是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并结合实际,成立翁源县社会保险基金行政监督工作专班并制定工作方案,依法开展社会保险业务经办高风险地区认定检查行动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专项检查,深化社保基金管理问题专项整治,加大稽核内控力度,不断提升社保基金管理和风险防控水平。二是指导督促企业依法用工。聚焦重点领域、行业,加强用工监督检查,常态化开展日常巡查、娱乐场所涉未成年人专项联合检查行动,严厉打击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等侵害劳动权益的行为。2024年累计检查辖区用人单位204户(个)次,有效促进企业依法用工。三是研究制定年度抽查工作计划,开展跨部门和本部门的双随机检查工作,抽查结果已及时、准确、全面、规范录入广东省“双随机、一公开”综合监管平台。
二、深入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活动
(一)扎实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常态化开展志愿者联系企业活动,深入企业开展劳动法律法规宣传活动,强化企业员工的法律意识。2024年,通过人社招聘会、送法进工地等形式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最低工资规定》等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0次,共派发宣传资料1000余份。
(二)广泛开展社保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活动。结合龙湖招聘会、“民法典宣传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进社区宣传等活动开展《工伤保险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法规宣传,向群众发放宣传资料,现场接受群众咨询,引导企业依法为员工参保。2024年,我局开展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宣传活动12场,发放各类宣传资料5000多份。
(三)积极开展禁毒、消防、反诈等法律法规宣传。我局通过干部职工大会、招聘会、进企业、进社区等形式积极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等法律法规宣传,普及法律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全社会遵法守法的自觉性。
三、工作成效和亮点
严格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集中整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有关要求,牵头统筹根治欠薪成员单位,压实责任,形成合力,共同做好源头治理欠薪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到有诉必应、有案必查、有欠必清,2024年接收的欠薪线索在2025年春节前实现全部清零,未发生因欠薪处理不到位引发的群体性或个人极端事件,全县劳资形势总体平稳可控。全力做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平安建设(综治工作)等工作,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2024年3月,在市对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考核通报中,我县2022年度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荣获A级等次。
四、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不够透彻。我局主要是通过党组会会议、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青年理论学习小组等形式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研读不够深入透彻,没有全面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和精神实质,需加强学习,结合工作实际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和运用法治思维解决问题的能力。
(二)普法宣传方式单一。目前主要通过招聘会、进企业、进社区等方式进行宣传,宣传方式不够新颖,宣传深度不够,难以吸引公众关注法律问题,普法效果不理想,缺乏有效的宣传方式提升普法工作的吸引力和时效性,需进一步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
(三)法治建设力量薄弱。我局在法律专业人才的配备上存在不足,导致在处理劳动争议、劳动合同管理等专业性较强的法律事务时,难以提供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在执行政策时难以做到精准和高效。处理劳动争议和维护劳动者权益的机制不够完善,与司法机关的协作不够紧密,影响了法治建设实施的效率和效果。需加强法律专业人才的引进和培养,加强部门联动,强化法治建设力量,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四)法律服务体系不够完善。法治教育不够深入,群众的法治意识比较淡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不够完善。需进一步加强法治教育,将法治与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起来,持续完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体系,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下一年工作计划
(一)深化法治宣传教育。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和重要专项活动,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加强服务对象宣传指导,加快普法阵地建设,持续深入开展普法宣传工作,营造深厚的法治建设氛围。
(二)加强劳动用工指导服务。完善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建设,提升劳动关系风险隐患排查化解能力。按照市的相关工作要求,在欠薪问题易发的工程项目集中区域、工业(产业)园区、商贸物流中心等建立工资权益保障服务站,就近提供工资支付问题咨询、接访调处等服务。推广电子劳动合同应用和劳动合同协议文本,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政策和相关指引指南落实落地。持续强化劳务派遣用工监管,开展对重点行业的突出用工问题治理。深入贯彻落实技能人才薪酬分配指引工作,进一步加强对试点企业经营者和人力资源管理人员的培训,指导企业建立健全技能人才薪酬分配体系。
(三)加大欠薪问题治理力度。严格贯彻实施《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采取日常巡视检查、“双随机、一公开”等形式,进一步加大对劳动密集型企业、加工制造业、休闲娱乐场所等重点行业、企业监管力度,督促指导用人单位完善健全用工管理制度和规范用工行为,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欠薪行为发生。畅通举报投诉渠道,深入推进人社信访法治化工作,严格落实首问负责制,依法妥善处理信访事项,做好重大关键节点信访安全保障工作。继续落实拖欠农民工工资“黑名单”、韶关诚信“红黑榜”发布以及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等制度,依法依规对欠薪违法行为加强失信惩戒,加大欠薪违法失信成本。
(四)强化劳动争议预防调解。高效做好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工作,争取调解优先,调解不成的按法定时限及时审结案件,及时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双方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的指导,积极指导各组织依法及时化解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推动劳动人事争议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加强仲裁人员、基层调解人员的培训工作,提高仲裁员、调解员的业务水平。强化法治人才队伍建设,培养高素质的法治工作队伍。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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