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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的公告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5-07-24 11:52:39 字号:[ ]

郭娜:

  我单位于2025年7月7日以邮寄方式向您(身份证号:1301281983****1260)寄送《退回多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催告书》信件已回退,因我单位无法与您取得联系,其他方式不能送达,现向您公告送达该催告书,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我单位于  2024  年   10  月 13  日向您送达了《翁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社会保险基金(待遇)追回决定书》,要求限期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您在法定期限内既未申请行政复议,也未提起行政诉讼,又未履行我单位作出的行政决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单位现依法向您催告,请您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10日内退回多享受的失业保险待遇,共计人民币  3492.00  元,大写 叁仟肆佰玖拾贰元整。

  如对履行该义务有异议的,请自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我单位提出陈述和申辩。如无正当理由,逾期仍不履行义务的,我单位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账户名称:  韶关市社会保险服务管理局  

  银行账号:  44710201040002847         

  开户银行: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分行   

  附言:郭娜退回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联系人:  江先生   电话:  0751-2819218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地址:    广东省翁源县龙仙镇德政路317号,翁源县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养老失业保险待遇核发股 

  特此公告



  翁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7 月 24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