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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内容预审制度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1-08 08:59:25 字号:[ ]


一、为保证政务公开的内容客观、全面、及时,客观反映本局重大政务工作事项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防止泄露秘密,特制订本制度。

二、成立翁源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政务公开预审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各股室所队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对政务公开的内容进行审查。

三、未经预审小组审查通过的政务公开内容不得对外公开;

四、预审小组对政务公开内容要本着方便群众办事、方便群众监督,保障社会公众知情权、建议权、监督权的原则进行审查;政务公开的内容应该是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并且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行政事务。

五、对行政办事依据、程序、时限、纪律和收费、罚款标准等事项,应通过墙报、政务网站等方式予以长期公开,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查询;对项目评审、项目招标等办事结果要及时公开,主动接受群众的质询和监督;对评优评先、入党、提拔任用、住房等社会、广大干部职工关心的重要事项,根据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的统一安排及时公开。

六、各股室所队负责人对职权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事项要根据公开内容的性质、要求,及时组织公开事项材料内容提交局政务公开预审小组,保证政务公开工作顺利开展。

七、对未经预审小组审查通过,擅自对外公开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纪律责任。

八、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