翁源县司法局主要工作职责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19-12-28 10:51:17 字号:[大中小 ]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有关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司法行政工作的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在依法治县委员会的领导下,具体实施依法治县各项工作。
(三)负责法治宣传、普及法律常识及司法行政对外交流工作,参与指导依法治理工作。
(四)指导、监督律师工作、公证工作并承担相应责任。依法负责律师、公证相关管理工作。
(五)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
(六)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七)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警用车辆和物资装备的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司法行政系统的计划财务工作。
(八)负责全县司法行政队伍建设、思想政治工作和业务培训工作。
(九)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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