汇聚文明创建正能量 谱写司法为民新篇章——翁源县司法局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纪实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0-12-01 10:19:58 字号:[大中小 ]
翁源县司法局在2016年获得“广东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后,秉承文明创建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的理念,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创建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奋斗目标,把精神文明建设与司法行政工作相结合,同安排、同部署,全方位推动文明创建活动,取得显著成效。2019年县司法局被广东省委省政府评为“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 2020年11月20日在全国精神文明建设表彰大会上,被授予“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取得了司法行政工作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双丰收”。
“全国文明单位”是综合性评价的国家级荣誉,体现了一个单位在三个文明建设方面的先进性和示范性。翁源县司法局开展全国文明单位创建活动以来,牢固树立“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理念,以文明创建为统领,始终围绕“创全国文明单位,树司法行政形象”主题,把争创全国文明单位作为助推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基石。
加强领导,构建一套文明创建长效机制
翁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党管一切”的原则,坚持党建示范引领,推动文明建设。注重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示范引领作用,局领导班子率先垂范,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全局干部职工共同参与的良好局面。积极打造“条块结合、上下联动、人人参与、齐抓共建”的创建格局。每年印发精神文明创建工作要点、建立工作台账、给予专项投入,细化责任、明确举措,确保文明创建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干,形成职责明确、密切配合、整体联动、动态管理的工作机制,实现了创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在创建攻坚阶段,定期召开机关精神文明建设专题会议,随时掌握和指导创建活动过程中的状况,协调和解决有关问题,保障了创建工作有序运转,推动了文明创建活动向广度和深度发展。
凝心聚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文明创建队伍
翁源县司法局秉承文明单位创建“重在建设、贵在坚持、注重实效”理念,以创建文明单位为动力,助力提升干部职工理想信念和业务素质。在理想信念方面,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干部职工理想信念教育。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通过党小组理论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和司法行政每周大讲堂等学习载体,新时代文明实践、青年志愿普法、学雷锋志愿服务和脱贫攻坚定点帮扶等活动形式,着力提升干部职工政治意识和文明意识。大力开展机关文化建设,建设职工活动室,开展“读书月”等活动,切实丰富干部职工业余文化生活,以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活动促进干部队伍的凝心聚力,激发全体干部职工以单位为荣的自豪感,形成了全局上下齐心聚力创建全国文明单位的良好氛围。在工作实践中,着力打造了一支团结奋进、干事创业的司法行政队伍,为广大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树立了依法行政、廉洁从政、文明执法、服务高效的良好司法行政机关形象。涌现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刘河添、全国人民调解能手丘添奇、全国司法行政系统特赦实施工作突出贡献个人赖样和、全国化解边界矛盾纠纷模范人民调解员李玉文等一大批模范人物。2019年7月,翁源县司法局被广东省委省政府授予“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称号。
助力发展,筑牢一个示范性的文明创建阵地
翁源县司法局始终坚持将文明创建工作与司法行政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力争精神文明建设和业务发展齐头并进。创先争优氛围浓厚,特色工作亮点纷呈,干部职工政治站位、业务素质和服务质量稳步提升,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成绩突出。法律援助工作在2015年、2017年、2018年及2019年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考核中获得满分,排名第一;普法工作硕果累累,“七五”普法以来,广泛开展“法律六进”暨新时代文明实践送法下乡、进企业、进社区等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000多场次,广大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全县厉行法治的积极性、主动性明显提高。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愈加完善,便民法律服务优质高效,村(社区)法律顾问惠及百姓。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深入人心。2016年,翁源县被中宣部和司法部评为“2011—2015年全国法治宣传教育先进县”;2018年6月,被全国普法办评为第四批“全国法治县(市、区)创建活动先进单位”。2019年翁源县被韶关市推荐为广东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单位,目前已报省政府审批。
共促和谐,营造一个共同参与的文明创建氛围
翁源县司法局坚持以创文促和谐,着力营造“文明创建人人参与,文明成果人人共享”的良好创建氛围。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充分运用户外电子显示屏、宣传展板、志愿者行动、入户宣传等形式,多途径,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开展公益广告宣传,提倡节能环保,推行无纸化办公,开展垃圾分类,倡导光盘行动、公勺公筷等文明行为,引导干部职工文明用餐、文明出行,营造文明办公、文明生活新风尚。积极落实网格管理工作职责,通过开展“创文”升级达标、“创卫”攻坚、“创文五个一”等活动,对责任网格实行常态化走巡、文明劝导活动,引导志愿者走出机关、走上街道,着力纠正随地吐痰、乱扔垃圾、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持续开展创文巩卫攻坚行动。
文明创建永远在路上,翁源县司法局将以建成“全国文明单位”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立足司法行政工作本职,不断丰富文明创建内涵,巩固创建成果,提升工作实效,把文明创建与司法行政工作有机融合,以文明树形象、以创建促发展,为翁源争当北部生态发展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县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强有力的法治保障。(翁源县司法局办公室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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