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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深入排查化积案 工学结合效果好

作者: 来源:本网 发布时间:2021-05-13 18:28:56 字号:[ ]

  翁源县司法局铁龙司法所把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作为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重要内容和实践载体,一边开展学习教育,一边开展矛盾纠纷的排查调处,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该所从2月底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组织镇、村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人民内部矛盾纠纷排查活动4次,排查出矛盾纠纷6宗,调解成功6宗,调解成功率100%,受到镇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好评。

  铁龙镇党委委员张求邦对笔者说:“我们铁龙司法所,自从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以来,改变等待群众上门的老传统,转变工作作风,深入村委会、村民小组和社区,积极主动排查矛盾、化解纠纷,排查一宗化解一宗,收到了很好的工作成效。特别是在4月份,化解了一宗陈年积案,书记、镇长很满意,村委会很满意,村民也很满意”。

  张委员所说的陈年积案,发生在铁龙镇龙化村坳下组。2012年,翁源县中源水泥厂在龙化村坳下组一个名叫黄马凹的林地私自开采黄泥,造成水土流失,坳下组全体家长到现场进行制止。经双方协商,中源水泥厂给予50吨水泥作为对坳下组集体补偿。坳下组召开家长会,决定将50吨水泥借给有需要的村民,每吨作价250元,待村小组集体需要开支的时候再归还。2018年,村小组建设文化室,其他借用水泥的农户已折款如数归还,只有陈某新借用的10吨水泥拒绝归还,理由是水泥是中源水泥厂的不是村小组集体的。经过村小组干部、村民代表以及龙化村“两委”干部多次做工作,陈某新仍然拒绝归还。此事一拖就是三年,成了陈年积案。今年4月13日,司法所李玉文所长一行3人来到龙化村委开展排查活动,村委会请求李所长调处该案。李所长二话不说,带领司法所人员,在村委调解员的陪同下,于13日、14日连续两天到陈某新家上门做思想工作。李所长指出,陈某新的说法和做法是违背良心的、是犯众怒的、是非常错误的。如果调解不成功,村小组起诉到法院,陈某新不但要如数归还水泥折款2500元给村小组集体,还要承担诉讼费等费用,得不偿失。在司法所的调解下,陈某新终于与村小组达成了调解协议,并于15日向村小组支付了水泥折款2500元。一宗陈年积案就此化解。龙化村委、坳下村小组以及村民对司法所的调处非常满意。(翁源县司法局供稿)